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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核发《户外广告规划许可证》
来源:狮山  发布时间: 2010-08-12

 

审批事项:核发《户外广告规划许可证》

 

审批类别:终审

 

办事流程: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件送业务科室审批交回中心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核发《户外广告规划许可证》

 

审报提交材料:

1. 《佛山市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佛山市广告设计方案审核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同一建设单位、同一建设项目已提交此项资料的可免)(复印件1份);

3. 设立广告的建筑物(或空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及附图附件或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资料或证明的,如《土地使用证》已抵押,需提供银行允许开发的证明,以及场地业主同意设置的书面证明(复印件各1份);

4.《广告招牌设计方案报批表》(原件2份);

5. 所设立广告地点的四置图;

6.彩色电脑合成图,如广告招牌在建筑物上设置,须附原有建筑物的立面及广告设置位置的平面图画,并附现场照片广告招牌的详细设计图;

7.属招投标范畴的广告招牌,须提供中标文件;

8.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意见;

9.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备注:

1.申请材料指引中所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交原件;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交原件备核;

2.要求提交电子数据文件的,须刻录成光盘提供。设计图纸材料的电子数据格式要求:Auto CAD 2004以下版本DWG格式(非天正版)文件;文字材料的电子数据格式要求:DOC、DWG、JPG文件;

3.特殊项目如需报送其他材料的,将在申请时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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