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尚蓝湾公寓及公共区域室内装修工程补遗书(1)
本补充答疑文件为对《风尚蓝湾公寓及公共区域室内装修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本补充答疑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问:关于风尚蓝湾公寓及公共区域室内装修工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装订要求是不分册装订,但3.7.4中投标文件份数的资格审查资料和投标文件份数是不一致的?是否需要分册装订?若分册,资格审查资料是否需要密封?
答: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修改为: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分册装订,投标资料份数不变;资格审查资料不用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用同一密封袋进行密封。
2、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4.1人员要求到企业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工程师,请问可否改为该技术负责人为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
答:根据本工程特点,本工程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与资质证书所列姓名一致)须为建筑装饰专业高级工程师,不采用其它专业职称。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狮山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鼎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