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中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提供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的在佛山地区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佛山地区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是否可以不用提供佛山地区社保?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P42《投标函》格式中“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中的规定工期 日历天内完工”修改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中的规定工期 内完工”;招标文件P60《技术标汇总表》格式中“工期目标 日历天”删除“日历天”。
具体工期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2.2工期要求执行“本工程必须在2013年6月20日前完工,竣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开工日期:工程中标公示完成后第一天签合同及开工。”
招标文件中与本次补充通知内容前后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