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地方税务局狮山税务分局办公楼改造工程
修改通知
各投标单位:
现对佛山市南海区地方税务局狮山税务分局作为招标人的佛山市南海区地方税务局狮山税务分局办公楼改造工程项目作出如下修改及答疑:
一、招标文件修改:
原招标文件P62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中的规定工期,即必须在工期5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移交全部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
现修改为: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中的规定工期,即必须在工期9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移交全部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
本通知做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与本通知有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佛山市南海区地方税务局狮山税务分局
招标代理单位(章):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2 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