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桂丹路一环出入口绿化提升工程
补充答疑(1)
本补充答疑文件为对《狮山镇桂丹路一环出入口绿化提升工程》的补充答疑。本补充答疑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一、投标答疑:
1、招标文件P14第19.2.1 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五个工作日。与“投标人应在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23日16时00分内,将上述保证金金额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汇划的转账方式(禁止采用现金、通存通兑、网上银行等汇款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任一账户,投标人应自行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段内到达以下账号,否则投标无效。”相矛盾,请问以哪个时间为准?
答:本工程项目编号为(SS20120806),工程名称简称(一般为10个文字以内)为桂丹路一环口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70万元(取小数点后两位),缴纳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五个工作天。投标人应在2012年8月17日至2012年8月23日16时00分内,将上述保证金金额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汇划的转账方式(禁止采用现金、通存通兑、网上银行等汇款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任一账户,投标人应自行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段内到达以下账号,否则投标无效。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市政中心管理站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