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沙惠贤花苑房屋建筑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2)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红沙惠贤花苑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12页“3.7.5 装订要求”中有关技术标副本的装订要求表述“技术标(含正副本)的装订必须采用书式装订,分一正三副”修改为:“技术标(含正副本)的装订必须采用书式装订,分一正四副”。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有关内容的,按上述进行修改。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粤威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