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中心城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提升项目招标文件补遗书-0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就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询疑答复如下:
1、我司近期报名参加了《狮山镇中心城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提升项目》(招标编号:SS20120202)的投标事宜,现对本次招标规定的强制性资格审查标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等两条要求提出异议。根据以往的类似投标的组织要求来看,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城市规划专业的高级职称即可,不必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另外设计单位编制规划无需具备安全生产相关许可文件,编制单位一般也不具备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条件,相应的也就无法申请办理《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因此,我司特向本次《狮山镇中心城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提升项目》的招标单位提出异议,请招标单位及时修正招标文件公告。
答: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原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现在修改为: “具有市政相关专业或城市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原要求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现在将该要求取消。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时间修改如下:
1、本项目报名时间延期至:
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
3、本项目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
4、本项目投标资料递交时间修改为:
5、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内容也作相应修改。
本补遗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以上所列述的修改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补遗书通知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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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