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中心商务楼”的修改通知1
致各投标人:
现对“创业中心商务楼”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2页3.1“企业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现修改为:“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2、原招标文件第4页“十一、递交投标文件”中:“递交时间:2011年11月28 日 上 午9时 00 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递交时间:2011年11月29日 上 午9时 00 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3、原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投标资料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中:“ 时 间:
现修改为: “时 间:
4、原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开标”中:“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8日上午10 时00分 ”
现修改为:“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上午9 时30分”
5. 原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5日16时00分”
现修改为:“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8日16时00分”
本修改通知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中与本次要求有不一致的,均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日期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