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和公路人行道改造工程(K1+527.442—K3+477.931)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文件1
本补充说明文件为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市政官窑管理站官和公路人行道改造工程(K1+527.442—K3+477.931)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本补充说明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一、经综合考虑本工程现作以下调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调整为:2011年11月2日9:00 —10:00
2)开标时间调整为: 2011年11月2日 10 :00
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调整为:投标人应在2011年10月25日至2011年11月1日16时内,将上述保证金金额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汇划的转账方式(禁止采用现金、通存通兑、网上银行等汇款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任一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1日16:00,否则投标无效。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市政官窑管理站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