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中心城区郊野公园一期工程(二阶段路灯工程)
工程补充答疑文件(1)
致各投标人:
本答疑通知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以上所列述的澄清修正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一、投标答疑:
1. 图纸Z-01上有4套H=3米庭院灯,图纸YD-02有庭院灯59套,清单上统一为63套庭院灯,H=5米,请问是按照清单上的“63套庭院灯,H=5米”套价吗?
答: 是的。按照清单上63套庭院灯,H=5米进行套价。原图纸Z-01上的3米庭院灯修改为5米。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内容也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鼎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