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路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的招标答疑补遗文件-1
本通知为对《石市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招标答疑补遗,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 本公司具有近三年在广东省内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为250万的绿道工程,里面包含有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问:我们的业绩是否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
答: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必须符合本工程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起)在广东省内曾成功?囟懒⑼瓿晒?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或以上的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业绩认定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市政官窑管理站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