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城区片(兴华路、兴贤路、富华路、人民路延长线及红星路至大学城段)道路排水及市政配套设计招标文件答疑(一)
本文件为对《狮山城区片(兴华路、兴贤路、富华路、人民路延长线及红星路至大学城段)道路排水及市政配套设计》招标文件的答疑,本答疑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 问:关于投标资格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乙 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排水)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既然允许公路行业(公路)乙级具有投标资格,是否市政公用行业(道路)设计乙级资质也具有投标资格?因为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市政工程行业(道路)设计乙级可承担本行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工程设计业务。本招标项目应属于中型市政工程。
答:本项目含道路、排水两个专业,因此市政公用行业(道路)设计乙级资质不具备投标资格。
2、问:商务部分综合评分表序号1中,单项工程造价8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是指单项道路工程造价还是单项设计合同造价?
答:本项目的业绩要求是指所设计的市政道路的规模为单项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或以上。
3、问:设计费计费基准:按每期设计的施工招标中标价为准;支付进度:工程施工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 如果由于建设方原因,设计文件完成后部分项目取消或一年后任然不能确定何时或是否开工建设,设计费怎么支付?是否可增加一条说明:设计文件完成后,由于建设方原因部分项目取消或一年后仍然不能确定何时或是否开工建设的,建设方应该在该部分设计文件交付一年后30天内按该部分项目设计概算或设计预算×投标费率×70%支付设计费,以后施工验收后另付清余下30%的设计费。
答:可以增加一条说明:设计文件完成后,由于建设方原因部分项目取消或一年后仍然不能确定何时或是否开工建设的,建设方应该在该部分设计文件交付一年后30天内按该部分项目设计概算或设计预算×投标费率×70%支付设计费,以后施工验收后另付清余下30%的设计费。
4、本工程保证金到账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本工程投保保证金的汇入时间是2011年9月23日至2011年9月29日16时00分内汇入且到账。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俊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