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边村1#、2#、3#综合楼工程补充通知(1)
各投标单位:
本通知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洞边村1#、2#、3#综合楼工程原招标文件30页序号5,“合格条件标准”与“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中项目负责人专业表述不一致,现将“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中项目负责人专业修正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洞边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鼎耀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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