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国桃园风情美食街(松石线石泉路段)改造工程的答疑文件1
本文件为对《南国桃园风情美食街(松石线石泉路段)改造工程》的答疑文件。本答疑文件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回答投标单位问题:
1、问题1:投标单位施工业绩证明:在过去3年内(自2008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起计3年内)在广东省内曾独立完成过1项以上(含1项)单项合同中标价700万以上(含700万)的“城市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我单位有个2010年已竣工的2000万的广东省市政道路排水雨污管分流改造工程,其中有原道路路面加铺沥青砼施工、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内容。请问我单位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单位施工业绩为:在过去3年内(自2008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起计3年内)在广东省内曾独立完成过1项以上(含1项)单项合同中标价700万元以上(含7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2、问题2:招标文件要求:所有相关业绩必须提供可直接查询到中标公告的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网站(或政府的招投标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招标信息发布栏)查询网址。我司有一份广东省内09年验收合格合同造价为1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业绩,并且能在当地交易中心查询工程名称、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公示时间。请问符合要求吗?
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单位施工业绩为:在过去3年内(自2008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起计3年内)在广东省内曾独立完成过1项以上(含1项)单项合同中标价700万元以上(含7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且业绩在网上的查询内容必须包括招标文件第37页第4小点要求的:1、中标价格;2、某工程项目;3、公示或开标或评标时间(年、月、日)。网上业绩证明不能全部反映本条规定必须注明的内容,则该业绩不被承认,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华侨永久墓园管理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