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体育馆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及G区外场地工程施工监理
补充答疑文件1
本补充答疑文件为对狮山体育馆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及G区外场地工程施工监理的补充答疑。本补充答疑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一、 答投标单位问题
问:1、2007年1月以来签订的公共建筑场馆装修工程合同如仍未完工,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因此没有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能不能只提供建设监理委托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第21页监理人员的要求中,第二点“本项得分满分为8分”有误,实际满分只有6分。请更正。
答:原招标文件第21页 商务、技术部分综合评分表中的“人员配备满足程度”第2点“监理人员中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的每人加1分,最多加至3分;监理人员均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监理人员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人或以下得2分。本项得分满分为8分.”
现变更为:
“监理人员中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的每人加1分,最多加至3分;监理人员均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3分;监理人员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人或以上的得2分。本项得分满分为8分”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