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狮岭G321国道~建材总厂道路工程(K0+000~K2+002.804)”施工招标项目招标资料答疑(1)
各投标单位:
现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岭村民委员会作为招标人的狮岭G321国道~建材总厂道路工程(K0+000~K2+002.804)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资料作出如下答疑。本答疑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问题1:业绩要求“近两年内(2008年10月1日至今)在广东省地区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万元或以上的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请问市政道路工程业绩符合要求吗?
答复1:符合要求。
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是和本答疑内容存在矛盾或不同解释者,以本答疑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岭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佛山市南海区华南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