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狮山镇大坑涌拓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
答疑及补充通知(1)
各投标单位:
本文件为对《狮山镇大坑涌拓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答疑及修改通知(1)。本答疑及修改通知(1)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一、答疑:
问题1:在招标文件第5页表中第7项内容“类似工程经验”中要求的合格条件标准为:“工程费大于1000万的河道治理或堤围整治工程”;但在招标文件第71页中第(3)条:2006年1月1日至今已验收的监理业绩只要求2006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接的河道治理监理项目。
问: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项目业绩以哪个为准?是否统一为河道治理监理项目或堤围整治监理项目?
答:招标文件P71页,第(3)条修正为:
(3)2006年1月1日至今已验收的监理业绩(满分15分)(须提供监理业绩验收鉴定报告及合同的原件供评审委员会核对,否则不作为评分的依据)
a、2006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接工程费大于1000万元河道治理或堤围整治监理项目(须提供验收鉴定报告、监理合同,时间以验收鉴定报告的为准)每宗可得3分,最高可得15分。
b、2006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接工程费500万至1000万元的河道治理或堤围整治监理项目(须提供验收鉴定报告、监理合同,时间以验收鉴定报告的为准)每宗可得2分,最高可得10分。
问题2:在招标文件第5页表中第7项内容“类似工程经验”中要求提供监理项目的工程交(骏)工验收报告或已登记类似项目业绩的监理手册;在招标文件第71页第(3)条:2006年1月1日至今已验收的监理业绩要求提供监理项目业绩的验收鉴定报告。
问:在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中,水利工程项目(河道治理工程、提防工程)的单位工程验收,可以作为单位工程的交工(完工)验收。招标文件要求的验收鉴定报告是否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答:本招标文件第5页及第71页中的验收鉴定报告统一是指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二、补充通知:
1、本工程顺延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10年4月14日上午10:30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0年4月14日上午9:30~10:30时;答疑时间相应顺延。
2、招标文件P12:“2.3.4.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投标单位若采用转帐支票的形式,帐户名及帐号如下:帐户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开户银行:农行狮城支行;帐号:526701040003384。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按补充通知1相应顺延。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佛山市南海南源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