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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答疑通知
狮山镇污水管网第二阶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资料补充通知及答疑
来源:狮山  发布时间: 2009-12-01

 狮山镇污水管网第二阶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资料补充通知及答疑

 

TZ-001

 

各投标单位:

现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的狮山镇污水管网第二阶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资料作出如下补充:

 

一、补充说明部分:

1、原招标文件中要求“所有相关业绩必须提供可直接查询到中标公告的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网站(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招标信息发布栏)查询网址,开标当天根据上述网址不能直接查询到业绩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的相关内容修改为“所有相关业绩除了可提供可直接查询到中标公告的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网站(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招标信息发布栏)查询网址,还可以选择提供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函。在评审过程,业绩真实性是否被承认的条件可见本答疑附件1《关于业绩证明材料核查的说明》”。

2、投标文件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资料核查标”。即投标文件共分为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资料及“资料核查标”三部分,其中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料核查标”一本;投标文件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不论投标人对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均只需要编制一套资格审查资料及一本“资料核查标”,投标文件资料则应按标段分别编制、装订、密封) 。

3、“资料核查标”无须密封,在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资料”及相关原件的同时递交;“资料核查标”的审查作为资格审查的一个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根据本答疑附件1《关于业绩证明材料核查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业绩真实性不被承认的,视作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退还及不开启其投标文件。

4、“资料核查标” 应包括封面、业绩网址查询表(或确认函),格式、内容及说明请详见本答疑附件1

二、答疑部分:

1、问:我司的管网工程施工业绩为B0T项目工程(无中标通知书、网上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能否作为本工程的施工业绩?

答:B0T项目工程不能作为本工程的施工业绩

 

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章):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章):佛山市创南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农村资产交易中心

 

日    期: 2009年12月01 日


答疑附件1

 

资料核查标封面格式:(不得采用过塑胶面)

 

 

狮山镇污水管网第二阶段工程

 

 

 

 

 

 

 

      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业绩证明材料核查的说明

一、关于业绩资料的真实性核查方面: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 不能免除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再进行业绩资料核查。

二、所有相关业绩必须提供可直接查询到业绩真实情况的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网站(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招标信息发布栏)查询网址以“确认该项目由(投标人名称)中标”,并如实填写表<1>内容。若未能提供相关网址或在网上不能查验业绩的,则须提供该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函以确认该业绩有效真实。

表<1>                        业绩网址查询

工程名称

相关网址

 

 

投标单位:     (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三、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函(格式见表<2>)内容必须有:

1、加盖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的公章;

2、必须注明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名称;

3、必须注明作为证明人的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姓名(打印非手写)及办公的固定电话(非手提移动电话,办公时间可以通过固定电话找到该人的);

4、该证明人必须亲笔签名确认;

5、该确认函落款日期必须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6、确认函内容必须注明“确认该项目由(投标人名称)中标”等类似内容。


表<2>                       确认函

投标人名称:                          

1

工程名称

 

2

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全称

 

3

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经办人的办公固定电话

 

我单位现证明XXXX工程)项目确由(投标人名称)中标。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姓名)

 

交易中心(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盖章:

交易中心(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经办人(亲笔签字):

    期:2009        

 

投标申请单位:     (盖投标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单位须确保在开标当天正常工作时间内通过以上证明人的固定电话能联系上证明人,否则该业绩不被承认,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如果投标人确认网上核查到的业绩注明了下述第五点要求的内容的,可以无需提供确认函。

五、投标单位应确保网上核查到的业绩必须注明:1、中标价格;2、某某工程;3、公示或开标或评标时间(年、月、日)。否则应提供确认函确认第四条的全部内容。网上业绩证明不能全部反映本条规定的必须注明的内容而投标单位又没有提交确认函的,该业绩不被承认,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

六、上述提及到的表<1>及确认函(业绩确认函)所有原件与上面提到的封面全部装订成一册密封在“资料核查标”中

 

答疑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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