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西城园区管理集团北园园区、有色园一期、有色园二期、新城工业区、新城商住区、新境工业区的道路路灯和供电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的澄清公告
公告日期:2013年6月17日
现对2013年6月4日公告的编号为SSZ-2013G29的狮山西城园区管理集团北园园区、有色园一期、有色园二期、新城工业区、新城商住区、新境工业区的道路路灯和供电设施维护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P20页中“投标保证金”的16.4内容作如下澄清:
1)投标人在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必须注明以下信息:
项目编号:SSZ-2013G29;项目名称简称:狮山路灯和供电设施维护管理项目
2)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用途(或摘要或附言)栏输入以下信息:
项目编号:SSZ-2013G29;项目名称简称:狮山路灯和供电设施维护管理项目
3)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文件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和时间不变。
特此公告。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9009、83939050
传真号码:0757-83939018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7日
重要声明:本公告所列述的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公告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公告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确认,于24小时以内以传真(0757-83939018)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单位确认收到。
签收处: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