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城乡市政管理一体化(第二期)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第三标段-官窑城区)的变更公告
公告日期:2012年11月23日
现对2012年11月20日公告的编号为SSZ-2012G72-3的狮山镇城乡市政管理一体化(第二期)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第三标段-官窑城区)内容作以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第五条“报价要求”中原:“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费用、清洁所需材料或工具费用、垃圾袋、设备车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以上费用因市场价格上涨,采购人都不再增加任何费用。”现变更为:“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费用、清洁所需材料或工具费用、垃圾袋、设备车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9009
传真号码:0757-83939018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