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海华侨永久墓园石碑加工服务资格项目修改公告
(招标编号:SSZ-2010G109)
各投标人:
就南海华侨永久墓园石碑加工服务资格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修改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延期为: 2010年12月21日-2010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期为:2010年12月21日起至2010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的第四项“投标人资格”第2点: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修改为“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它组织,法人机构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如其它组织须提供合法组织材料。”
4、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的第七项“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第2点第1小点: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修改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其它组织须提供合法组织材料。”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修改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修改文件为准,原开标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农村资产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