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劲标 卢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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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倒闭准车主失控
“南海悦亚”,全称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悦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
从湖南到广东工作了10多年的周先生终于下定决心要圆他的汽车梦。看了一个月的车,
两天后,当再次路过“南海悦亚”4S店时,周先生惊奇地发现,富丽堂皇的4S店竟然被贴上了法院查封的封条。他惊呆了,马上想到了自己可能打水漂的定金。据周先生了解,“南海悦亚”的老板“跑路”了,还欠了4S店100多个员工两个月的工资没发呢。“我还算好的,有的人付了定金1万元,最多的一个人付了5万元。”周先生苦笑着说。
车主小蓝是
大约有40多名知道消息的车主聚集在4S店。群情汹涌的准车主们互相吐着苦水。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一脸沮丧:“我这是买的婚车!我们准备过年前结婚,现在拿不到车,老婆和岳母不停地埋怨我,我都没脸见她们了。”一个年纪稍长的中年男子则说:“我是买来做生意的,做生意要讲究彩头的,这台车我都不想要了!我要求“南海悦亚”给我解约退定!”还有很多人在吵着要合格证,他们已经拿到了车,但是拿不到汽车合格证就没办法办理完税和上牌的手续,“车子一天上不了牌,它就是黑车!我就一天都不敢开出去,被盗抢了保险公司都不赔的!”
很快,法院接到了4S店所在居委会打来的求助电话。南海法院民二庭庭长黄立勋马上带两名法官赶到了现场,跟桂城综治办、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对准车主们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说。最终,在对准车主的姓名逐一登记造册之后,人群渐渐散去。
“汽车合格证”不翼而飞
法院对车主们的诉求进行了分类:第一类是要求解约退定的,购车客户已签订购车合同并支付了定金,但由于车辆未交付,不愿再与“南海悦亚”履行购车合同并要求解约退定;第二类是要求确权交车的,购车客户已支付定金及首期购车款并取得购车发票,但“南海悦亚”未交付车辆;第三类是要求交付合格证的,这些购车客户已经实际取得汽车,但是因未取得汽车合格证无法办理完税及上牌手续。
分好类之后,黄立勋便开始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为了避免引起大量诉讼案件,他首先向要求解约退定的72名购车客户进行了释明,由于他们与“南海悦亚”之间的购车合同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且“南海悦亚”还涉及其他巨额债务,购车客户即便胜诉,其定金也只能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可以预见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看到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亚总厂)也派员来解决这次事件,黄立勋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开始了与悦亚总厂的沟通,希望悦亚总厂作为一个中外合资的知名品牌汽车生产大厂,能够以“定金折让车价”的方式解决这72名购车客户的问题。
最终,悦亚总厂承担起其作为大厂的社会责任,同意了黄立勋的提议,为已支付定金的购车客户开具定金证明,然后到悦亚的其他经销商处选购汽车并折抵车价。
第一类妥善解决了,而第二、第三类车主都提到了一个关键词:“合格证”。但是,法院对4S店进行搜查时只发现了23张,其余合格证去向不明。
银行债权人半路“杀出”
合格证到底哪去了呢?
这还要从法院查封4S店和汽车融资的“潜规则”说起。汽车销售行业,一直有着向银行贷款需要“以证质押”、“以证换证”的潜规则。
黄立勋告诉笔者,
收到佛山光大银行的财产保全申请时,已是29日下午5时许,鉴于“南海悦亚”的销售网点分布在佛山的三水、顺德,南海的桂城、里水,肇庆及广宁多地,南海法院紧急抽调20多名法官,30日一早兵分七路,同时行动,并成功查封、扣押了放置在该网点内的汽车61台,冻结银行账户两个,并查封“南海悦亚”在海八路汽车城的4S店。
法院破解合格证失踪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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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
汽车合格证在不同银行手中,而汽车销售商之间的关系又错综复杂,有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还有上游经销商等等,而对于未销售的汽车其所有权如何界定成为法院处理这类问题共同的难题。“南海悦亚”案件的成功经验无疑可以成为类似案件的范本。
首先必须破除银行对潜规则的“迷恋”。鉴于佛山光大银行已经起诉“南海悦亚”,而该行存有数十本其原来与“南海悦亚”约定用于质押的合格证,黄立勋找来佛山光大银行的负责人,向他释明汽车合格证在法律上并不具备质押条件,银行持有亦无实质意义,且损害了购车客户的利益。
最终,佛山光大银行自愿交出了四十几本合格证。其中,大部分车主已经全额付款并已提车,只等“南海悦亚”缴税上牌,只有4位车主只交了定金和部分首期,还没有提车。
小蓝就是这4位车主之一,他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起诉了“南海悦亚”,要求确权交车。但是这时候,广州的上游经销商粤标公司却横插一脚,申请作为该案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粤标公司认为,其与“南海悦亚”之间属代售关系,即“南海悦亚”先到粤标公司处取车代售,合格证及其他单据均由粤标公司持有,待“南海悦亚”公司销售后返还车款,再领取合格证等为买受人登记牌照。据此,涉案汽车仅为粤标公司交由“南海悦亚”代售,且“南海悦亚”从未支付任何车款,而车辆也尚未完成交付,故该车的所有权应属粤标公司。
小蓝本来已经放宽的心一下子又紧张起来:新车销售合同签订了,定金交了,首期付了3万多元,“南海悦亚”也把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拓印给他了,还帮他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怎么还不能确定自己就是这辆车的车主呢?
而余下的19本合格证就颇费了一些周折,“南海悦亚”的3家上游经销商并没有佛山光大银行那么配合,面对案件承办法官郭焕桃的询问,他们矢口否认持有余下的19本合格证。
这时,郭焕桃想到了悦亚总厂,也许从它那里可以查到汽车合格证的去向。于是她开始与远在江苏盐城的悦亚总厂进行沟通。悦亚总厂表示,作为生产厂家,汽车合格证已经在交付车辆时一并交给广州、东莞的3家汽车销售商,也就是“南海悦亚”的上游经销商。而跟其他汽车销售商一样,这些合格证也作为融资手段被“质押”在广州和东莞的银行里。
知道了这19本合格证的下落,郭焕桃又马不停蹄地和几名法官兵分两路前往广州和东莞,向3家上游销售商的贷款银行调取了相关证据,银行证明,这19本合格证已经由3家上游销售商各自“赎回”。
而面对法院调取的证据,这3家上游经销商仍然拒绝交出合格证,他们的理由是,“南海悦亚”销售给原告的汽车是悦亚总厂生产之后先卖给了自己,然后他们再将该车转售给“南海悦亚”,最后才由“南海悦亚”销售给原告,而“南海悦亚”并未支付车款。
3家上游销售商的态度让相关车主的情绪一度焦虑,他们眼看着其他人都顺利办理了上牌手续,自己却多生了这么多枝节,于是哄闹着扬言要开着已经拿到手的无牌车上路违章。黄立勋一边严肃指出这是违法行为,一方面劝慰他们要冷静克制,引导他们遵循诉讼途径合法解决问题,还协调交警部门为他们办理了车辆临时上路证。
最后,19名车主一起将“南海悦亚”及其上游销售商和悦亚总厂一并诉至南海法院。南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汽车生产商、汽车经销商、银行对于合格证“质押”的约定,属于其内部约定,其内部约定对并不知情的善意买受人没有约束力。法院遂依法判决3家上游销售商向车主们返还其持有的合格证。
汽车合格证“被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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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线法官
随着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上汽车制造业的迅猛发展,汽车已经慢慢从一种奢侈品变为必需品,走进了寻常百姓家。每一辆汽车在出厂的时候都有且仅有一张合格证,可以说,它就相当于我们公民的身份证。买了车的人都知道合格证的重要性,可是,他们也许并不知道,有多少的不法汽车销售商在卖车的过程中“动”过了他们的合格证。
那么,到底汽车合格证有多重要呢?汽车销售商在卖车过程当中又存在着哪些猫腻呢?带着这些问题,笔者连线了主办“南海悦亚”案件的法官郭焕桃。
郭焕桃告诉笔者,汽车合格证是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的证明,是机动车生产企业印制并随车配发的载明企业名称、企业标识及防伪信息的证明文件。合格证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投保、注销等手续时必须提交的法定证明文件之一,也是车管所管理机动车的有效工具。没有汽车合格证,车主们就无法缴纳车辆购置税,更无法帮爱车上牌,而对于已经提车但还没上牌的车主来说,即使已经买了车险,如果车辆被盗抢的话,盗抢险也是不生效的。(
汽车经销商一般都是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一些资金短缺的4S店,没有不动产可以抵押,而本身不具备财产属性的汽车合格证,却因为能够证明汽车“身份”的唯一性,异化成为了4S店向银行贷款的“质押”物。所以,本来应该随车交付购车者的合格证,就人为地多了“质押”然后再“赎回”的环节,而有些4S店更是利用“以证换证”(以新到车辆的合格证赎回已卖出车辆的合格证)的方式实现了资金的流通。而一旦资金链断裂,赎回合格证就会变得遥遥无期。
但是,将汽车合格证“质押”的行为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郭焕桃指出:其一,汽车合格证只能一一对应并用于合格证上载明的汽车,不能转作其他汽车的合格证明,其不具转让性;其二,汽车合格证仅是汽车合格的证明,属于汽车这一特殊动产出厂附属资料,其不具备任何财产价值;其三,汽车生产商、汽车经销商、银行对于合格证“质押”的约定,属于其内部约定,其内部约定对并不知情的善意买受人没有约束力。因此,以汽车合格证作为“质押”物没有法律依据,不产生质押的法律效力,因此不管是汽车销售商也好,银行也好,非法持有合格证的,都应该向权属人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