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悦亚系列案首起案件宣判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黄延丽)记者昨日从南海区法院了解到,该院上周五一审判决了首例车主状告悦亚公司的案件,已交首期的车主补清余款后便可取回车辆。目前起诉悦亚公司的车主有30多人,大部分都拿回了车辆合格证并陆续上牌。同时,像林先生这样付了首期,但没拿到车的案件共有四起,目前也正在陆续审理当中。
今年9月,原告林先生在被告悦亚公司选中了一辆起亚轿车,协商价格后签订了购车合同。当日,原告支付被告定金3000元。同年9月29日,原告又向被告支付首期车价款37000元。
“因车行承诺负责上牌事宜,并约定由他们对车辆进行内饰处理,所以我把车辆放到了车行。”林先生在诉状中称。没想到,林先生购车后却遇到悦亚公司主要投资人逃匿,失去联系,导致该公司停止经营,无继续履行合同。
同月30日,悦亚公司因拖欠银行贷款而被南海法院查封,查封物包括林先生所购买的上述车辆。今年11月,林先生将悦亚公司告上法庭,请法院确认其所购买的车辆所有权属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约定事项,原告愿付清购车余款,取回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