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南宝鞋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狮山分局审批,依据
一、 建设项目概况
南宝鞋厂有限公司建设于1992年5月,是一间中外合资企业。由香港亚洲龙发展有限公司与南海小塘经济发展总公司合资投入兴建。1999年10月,南宝鞋厂有限公司实施转制,转制后由香港南宝鞋业有限公司与南海三友鞋业有限公司继续合作经营至今,转制后名称改为佛山市南海南宝鞋厂有限公司,项目已经获得南海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批复。
2011年9月佛山市南海南宝鞋厂有限公司为谋求更大发展,将原厂搬迁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虹岭一路203号(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内)。搬迁后的佛山市南海南宝鞋厂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帆布胶鞋、PU皮鞋的生产,年产帆布胶鞋360万双、PU皮鞋150万双。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生活污水,设备冷却用水。
2、废气:炼胶废气,成型废气。
3、噪声:生产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废鞋面边角料、废鞋底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生产固废以及废胶水桶等危险废物。
三、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狮山镇西北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达标后排入西南涌。
2、废气治理措施:采用DBD电晕分解气体的新技术处理有机废气。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周边为工业区,300m范围内最近环境敏感点为西南面沙坳崔何村,距离为250m,因而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治理措施: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废物,交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处置。
四、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选址满足卫生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安全防护距离要求,项目的建设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
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落实有关的环保措施,尤其是生产废气、废水和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措施必须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须经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后,整个项目方可投产使用。
本评价报告书认为,建设单位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总体上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符合国家、地方环保标准,因而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28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南宝鞋厂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狮山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虹岭一路203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红星一路建设大厦
邮编:528225 邮编:528225
联系人:黄达潮 联系人:叶颖源
电话:0757-86638702 电话:0757-86689722
传真:/ 传真:0757-86689722
E-mail: E-mail:sszhbb@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佛山市南海南宝鞋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3年3月29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狮山分局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