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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荣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建、扩建、更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来源:狮山  发布时间: 2010-03-12

佛山市南海荣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建、扩建、更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佛山市南海荣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建、扩建、更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规划建设和环保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为了适应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铝型材行业综合整治及提升、扩大生产,同时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荣业锐辉金属制品公司拟搬迁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西工业区,并更名为佛山市南海荣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占地25000平方米。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荣业锐辉金属制品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325国道旁,大镇村委会工业区内,搬迁至佛山市南海荣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后,旧厂关停。新址东侧是荒岗地,南侧是荒岗地,西侧狮西甲板厂仓库和陶瓷原料厂,北侧是狮西甲板厂。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本项目外排的废气主要包括熔铸废气、柴油燃烧废气、喷涂过程含粉废气和有机废气、厨房油烟等。

(2)废水:本项目所排污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除油废水和经沉淀后除尘器废水,污水排放量约为42.0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SS、石油类等。本项目所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9.6 m3/d,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LAS、NH3-N等。

(3)噪声: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生产车间切割机、进出风机、焊接机、空气压缩机和真空泵等生产设备

(4)固体废弃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反射炉渣,废气治理收集的粉尘,厨房潲水油,生活垃圾等。

二、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①熔铸废气经钠碱法-旋流板塔脱硫除尘装置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二级标准后,由引风机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②项目使用柴油的设备应尽量采用轻质柴油(含硫率<0.2%),轻质柴油属清洁能源,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排放速率等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二级标准及《批转区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请示的通知》(南府[2007]108号文)的要求。该部分废气经简单喷淋处理后即可由15米排气筒排放。③喷涂过程的含粉尘废气经喷粉线配套的抗静电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尾气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车间天面排放。④对于烘干炉建议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⑤员工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由内置烟道引至天面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①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排放至污水管网。②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至污水管网。项目属于狮山镇西北污水处理厂的集污范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狮山镇西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设计中优先采用低噪音的设备、材料外,还对主要的噪声源增加隔声垫、隔声间、消声器等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⑴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⑶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废物,交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处置。

 

主要结论

项目属迁建、扩建、更名性质;在增产不增污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广东省、佛山市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有关规划的要求;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及工业配套均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适当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因此只要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治理达标及满足狮山镇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则从环境保护角度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0年2月12日至2010年3月3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六、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荣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规划建设和环保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西工业区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红星一路建设大厦

邮编:528225                                 邮编:528225

联系人:麦泽民                               联系人:曹湛祥

电话:0757--85562212                         电话:0757-86689722

传真:                                       传真:0757-86689722

E-mail:                                    E-mail:sszhbb@ 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佛山市南海荣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建、扩建、更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0年3月4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规划建设和环保局

201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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