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妥开展行政审判,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参与并促进依法治区工作,努力增进社会和谐。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00件,其中,依法判决维持行政行为261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无效4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790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项,召开法律讲座4次,组织公安、法制、工商、交通、计生等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10次,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努力提高执行效果。执结案件8924件,其中,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577件,执行到位标的1589.3万元;执结民事案件2779件,执行到位标的2.3亿元;执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刑事罚金案件656件,执行到位标的2824万元;执结仲裁申请执行等其它案件912件。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集中精力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面排查历年积案,重新清查财产线索,用活用足强制措施,共执结积案1467件,执行到位标的1.02亿元,圆满完成清理执行积案任务。
二、强化大局意识,依法保障社会和谐
着力服务地方工作大局。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依法将“出嫁女”及其子女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司法渠道,保障“出嫁女”中心工作顺利落实。配合“雄鹰计划”的纵深推进,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努力促成和解,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金融危机难关。紧扣“节能减排”、“三旧改造”等中心工作,妥善审理涉企业“关、停、并、转”等案件,着力为构建高层次、更具活力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转变审判观念,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切合实际地开展“诉调对接”,探索建立社会矛盾化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更新司法理念,实践能动司法,开展“法官工作室”制度,主动融入综治维稳大局,努力促成综治维稳新合力。
不断创新促进基层建设。以“勇敢学习、勇敢创新、勇敢实践”为指导,创新工作方法,破解农村集体分红款的执行难问题,妥善保护村民集体利益,强化农村基层法制意识。顺应我区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强化人民法庭职权,前置司法职能,前移司法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服务,为镇(街)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更加到位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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