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的调查研究,希望能站在建设生态文明“五星级南海”的高度,借节能减排治污及内河涌水环境综合整治之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佛山市乃至珠江三角洲地区率先强力推出农村边远地区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的重大举措,争取做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和谐富裕跨越式发展的排头兵。
一、目前我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南海的城市化进程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特别是近年,我区通过创卫、创模、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工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逐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度提高,中心城区的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供水工程及垃圾收集系统已逐步实施。然而,农村的排水工程建设却一直滞后,农村地区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基本上为空白。
经过调查,农村地区面源污染的主要成因之一是农村居民日益增加的大量生活污水的排放。由于城郊结合部或靠近城镇建成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可以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系统,而农村边远地区受地形及集居范围影响,对其生活污水进行远距离输送集中处理在经济上是不可行的,因此,对农村边远地区的分散式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理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二、推进我区农村边远地区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
建议由区委发出《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则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由区内河涌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该项工作的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镇(街道)也要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
建议制订《南海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详细规定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总体目标、实施步骤、技术保障、奖惩政策等。各镇(街道)要认真进行调查摸底,详细了解本地农村污水排放现状,精心制订本地农村生活污水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阶段性目标。整治规划要与东西板块规划、污水处理规划、内河涌整治规划等已有的规划相衔接。
(二)明确治理目标,合理安排治理进度
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为:到2010年,力争全区6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完成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明显改变,实现农村卫生整洁、生态和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主要建设指标为:建设项目所在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采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的出水达到二级排放标准,采用微动力好氧及湿地处理模式的出水达到一级排放标准。
(三)实行“以奖代补”,加大扶持力度
建议对于第一阶段纳入2008年度试点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由区财政、所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分别按项目总投入额的25%、25%和30%予以承担。同时各乡镇、街道要拓宽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参与,形成财政投入为导向,农村集体、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共同参与的多元投资机制,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建议区政府设立“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并制定《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厌氧池、生活污水处理管网(主干管、支管、窨井)、配套湿地等工程的补助标准,对经过立项程序并验收合格的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实行“以奖代补”。
对于已建成运营污水处理厂的村,应将各镇(街道)在集污区域内所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全额予以返还,用作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营费用。
(四)建立考核调度机制,加强宣传监督
要加强各项制度建设,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把日常管理作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治的一项长期任务和重点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建立相应的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将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情况列为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指标之一,对整治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镇(街道)、行政村(自然村)和个人给予表彰鼓励。
宣传部门要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专栏、专题等形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宣传典型经验。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环保宣传和科普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加快转变传统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