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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汇华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3-06-18
根据佛山市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拟对该公司银汇华庭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银汇华庭项目分一期和二期建设,2012年12月该项目的一期工程进入试行运阶段,2013年4月该项目的二期工程竣工,7月准备投入运行。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如下:项目占地面积16626.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8888.4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5083.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556.84平方米,物管用房面积250.07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771.4平方米,地上车库建筑面积205.2平方米,垃圾房21平方米。容积率2.5,裙楼建筑密度34.6%、塔楼建筑密度21.5%,绿地率26%。已建成8栋6F的住宅楼(1#~8#),4栋17F的住宅楼(9#、10#、11#、12#),1栋11F的住宅楼(13#),居住户数360户。项目设机动车停车位24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35个,地下停车位205个。项目配套发电机房1间、水泵房1间。小区内不设饮食、旅业、沐足等设施,商业仅用于一般零售商铺。目前1#~8#住宅楼有部分用户入住,其它住宅楼无用户入住。项目由佛山市南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环评。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进行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进行验收调查。废气、噪声由佛山柯内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测。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及防治措施及有关批复意见已基本在工程实际建设和试运行中得到落实,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恢复较好,及时做好植被绿化和道路硬底化工作。
三、验收调查结果 (1)项目在各栋住宅楼顶预留了住户厨房废气排放口; (2)地下车库设置了5个地面排风口; (3)备用发电机位于11#楼西侧的地下室,采用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11#楼西侧天面),预留了排气管,并采取了减振、隔音措施; (4)项目在地面设置了4个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与市政排污管的接驳口已建成。 (5)水泵房位于13#楼地下室,采取了减振、隔音措施。 (6)项目建设了一间21平方米的封闭垃圾收集房,位于9#楼西北侧。 (7)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在售楼时进行了公示。 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和设计文件中提出了比较全面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这些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和投运期间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1)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建设项目主要有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小区排放口汇入市政管网,经丹灶金沙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居民厨房油烟以及运行时的柴油发电机。厨房油烟采取家用抽油烟机+高空排放对油烟进行治理,对环境影响小;柴油发电机采用自带的水喷淋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11#楼西侧天面),对环境影响小。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发电机废气排放口,排气筒高度55m,林格曼黑度Ι级,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即林格曼黑度Ι级。
(3)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主要噪声源来自于运行时的柴油发电机、抽排风机及水泵。柴油发电机只有在市政供电停止的情况下应急使用,并且置于专门的地下室发电机房,因此,发动机噪声影响只是偶发的,对环境影响小,抽排风机、水泵等均置于负一层且采取了相应的隔音、减震措施,其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在使用备用发电机、水泵房时,监测时段,本项目四周边界的昼间、夜间的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说明备用发电机、水泵房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四周边界的影响有限,也说明备用发电机房、水泵房采取的防噪措施有效。
(4)生态影响调查结论 建设项目所占土地原为平整土地。在施工期间,能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地点。施工结束后,项目绿化率达26%,绿化布置选择采用立体、垂直式绿化和观赏性强的树种与园景相结合,树下种植灌木、草坪,形成空间层次协调、树形、色彩组合与季节变化相呼应的连续绿化景观,有效地改善了原有的生态环境。
(5)社会影响调查结论 建设项目在施工及试运行期间,没有由于本工程建设引起的拆迁和安置问题,未发生下水道堵塞等事故,对当地居民和环保部门的走访表明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未发生噪声、油烟废气等方面的环保投诉。
(6)环境管理结论 建设方在施工期间对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都严格检查,并不定期地对施工点进行监督抽查,并在施工期间采取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项目竣工后,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委托了物业管理部门实施相应的环境管理内容。 综上所述,银汇华庭项目在设计、施工和投运初期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防治措施,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各级环境保护主管机关的批复中要求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已基本得到落实,工程建设和未来运行对环境的实际影响较小。 建议对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于2013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在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 联系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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