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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志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空调用环保节能压缩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2-10-08
《广东志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空调用环保节能压缩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河塱沙村文化室前地段进行空调用环保节能压缩机生产。项目总投资5.5亿元,占地面积为31333.3m2,建筑面积为35770.54m2。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条压缩机生产线,单条生产线的生产能力为150万台/年,2条压缩机生产线合计300万台/年;项目主要生产车间为主厂房和钣金车间,其中主厂房与最近敏感点河塱沙村中庄、河塱沙村文化室的距离分别为65m、100m,钣金车间与最近敏感点河塱沙村中庄、河塱沙村文化室的距离分别为190m、80m。配套设备设施:综合站房、压力气体站、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危险暂存场所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 (2)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会产生余泥、渣土、地表开挖的余泥、施工剩余废物等。另外,施工人员也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 (3)废气和扬尘 施工期大气污染的产生源主要有:平整场地、开挖基础、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等产生扬尘;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产生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等。 (4)施工期污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基础开挖可能排泄的地下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包括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车辆和机械设备洗涤水等。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2)废气:热处理炉燃烧废气、电泳烘干有机废气、曲轴抛光粉尘、焊接烟尘、熔铝压铸烟尘等; (3)噪声:空压机、压铸机、抛光机等设备; (4)固体废物:厂内职工生活垃圾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危废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包括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盛装各种磨削液、表面处理液、电泳漆等的包装罐/桶。一般固体包括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金属沉渣和机加工产生的金属边角料。
三、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该工程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施工期废污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里水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建筑污水和基坑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现场抑尘和车辆清洗等,严禁未经处理的废污水直接排放。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1)扬尘: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以便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对策有:① 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在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② 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③ 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盖上笘布,防止沿途抛洒和风吹起尘,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控制车辆行驶速度,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④ 应首选使用商品混凝土,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⑤ 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实行封闭式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⑥ 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2)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排放污染物主要为CO、NOx、SO2。此类污染物产生量不大,在大气扩散和稀释作用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但应注意施工机械的维护与维修,使其在良好的状态下工作,运输车辆控制行车速度,以减小尾气污染物排放。(3)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工地食堂应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电炊具,不能使用燃油炊具。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尽量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对现场的施工车辆进行疏导,禁止鸣笛。(2)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区,严格操作规范。(3)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应合理安排,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尽量减少交通堵塞。(4)在有市电供给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柴油发电机组。(5)以钻桩机代替冲击打桩机,以焊接代替铆接,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冲击工具。(6)在挖掘作业中,尽量避免使用爆破方法。(7)在施工边界,特别是河塱沙村中庄附近一侧设置临时隔声屏障,以减少噪声影响。(8)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作息时间(中午和夜间)作业。若必须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15天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报,并说明拟采用的防治措施,同时事先通告周围居民,以取得谅解。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2005年3月23日)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了对建筑垃圾的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其对环境的污染。(2)施工活动开始前,施工单位向当地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的请示报告,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消纳。(3)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4)对建筑垃圾进行收集并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日产日清。同时对建筑垃圾暂存点进行了有效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5)在建筑工地设置防雨的生活垃圾周转储存容器,所有生活垃圾集中投入到垃圾箱中,最终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和统一集中处置。(6)施工单位不得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有效保护环境。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部分回用作为绿化用水和气密检漏用水,其余排入胜利工业园六号涌,再经丰岗头水闸汇入水口水道。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胜利工业园片区截污管网,纳入里水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达到一级B标准)后,排入里水涌,最终经水口水闸汇入水口水道。
2、废气治理措施:(1)钣金车间熔铝压铸工序产生熔铝压铸烟尘,烟尘经密闭收集、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9%,经处理后的熔铝压铸烟尘由20m高排气筒引至高空达标排放。(2)项目主厂房电泳烘干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VOCs,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送入高温焚烧装置焚烧处理,净化效率取90%,处理后的有机废气与燃烧废气一并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3)主厂房装配工序组装均需进行焊接,焊接工段会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建设单位拟在焊接工位上设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净化效率为90%,收集净化后烟尘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4)主厂房曲轴加工过程中需进行抛光,抛光过程会有少量粉尘产生,采用圆形钢丝刷轮对已磷化的曲轴进行抛光,设备封闭形式,设备顶部及各工位刷处分别装有吸管、集尘器收集粉尘,集尘器处理效率为99%,经处理后的抛光粉尘由20m高排气筒引至高空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1)企业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2)对于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应设置独立的机房,并在机房内进行隔音、吸音处理。在噪声大的车间,其墙面采用吸声材料。(3)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在厂区布局设计时,应将噪声大的车间设置在厂西侧,东侧修建厂房,这样可阻挡车间的噪声传播,把车间的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降低噪声对外界河塱沙村中庄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要求。(4)在车间和厂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林带应乔、灌木合理搭配,并选择分枝多,树冠大、枝叶茂盛的树种,选择吸声能力及吸收废气能力强的树种,以减少噪声和其它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及保留居住区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泥、盛装各种磨削液与表面处理液、电泳漆等的包装罐/桶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上述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沉渣和边角料暂存厂区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按环卫部门的规定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统一进行卫生填埋处置。垃圾和污泥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四、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适宜,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佛山市和南海区有关规划的要求,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当地各环境要素的影响较小,具有环境可行性。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生产废水的排放、燃烧废气、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排放及机械噪声,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和制订风险应急预案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经本环评预测,其带来的环境影响是在可接受范围内。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环保管理规定,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建成后,须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营运期间,应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 ②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 ③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 ④ 其它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9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志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河塱沙村文化室前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0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8392641 电话:0757-86393621 传真:0757-86316801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gj13928236066@163.com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广东志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空调用环保节能压缩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年10月19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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