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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基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2-09-28

《信基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信基广场选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正路东侧、洛浦大道地段,总投资7.8亿元,总用地面积约29320m2,总建筑面积约197107.56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46599.92 m2,容积率5.0,裙楼建筑密度为52.9%,塔楼建筑密度为25%,绿地率28.8%,地上停车位数量为132个,地下停车位数量为1161个。项目内主要包括1栋楼高27层酒店办公楼(1#楼)、3栋楼高均为29层公寓式办公楼(2#楼~4#楼)和1栋楼高4层商业楼(5#楼)。本项目功能配套包括酒店、办公用房、商业、美食广场、中式酒楼、夜总会歌舞厅、电影院等。项目配套冷却塔、中央空调、水泵房、变配电房、垃圾收集房、公厕、备用发电机、物业管理房、消防控制室等。

本项目周围的四至情况为:北面为待建空地,东面隔道路(15米)为下北丽和园(临街一楼为各类商铺)和新发模具厂,隔下北丽和园和新发模具厂为大转弯夹板城,南面隔洛浦大道(双向八车道)为嘉景豪庭和待建空地,西面隔大正路(双向四车道)为洛浦园和建中村(临街一楼为各类商铺)。

本项目拟一期建设完毕,不分期建设,施工期从2012年10月至2015年12月,为期38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为房地产项目,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期施工工程污水和施工员工的生活用水。

(2)施工废气:包括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走行车道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

(3)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挖掘机、电锯、风动机等各种运输设备的噪声等。

(4)施工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弃土。

(5)施工期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会发生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形:一是基础开挖、土石方填埋和平整等工序形成土表层土石填料裸露、边坡裸露;二是土壤的裸露。当雨天特别是雨季来临时,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将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废污水:主要包括:①生活污水;②餐饮废水;③垃圾收集房冲洗污水;④地下车库冲洗水;⑤超市含油废水;⑥不可预见污水等。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餐饮、超市厨房油烟废气、餐饮厨房燃气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以及停车场机动车尾气等。

(3)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公共活动场所噪声、服务设施噪声,包括商业、机动车行驶,制冷机房,冷却塔、备用发电机、各类水泵、风机、变压器等。

(4)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和员工、顾客等的日常生活垃圾以及餐饮业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等。

 

三、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项目的建筑污水经沉淀沉砂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当施工期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未完善而未能排入九江明净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从严要求执行一级B标准)后外排。

当施工期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完善可排入九江明净污水处理厂处理时,施工期项目的生活污水污水经处理达到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九江明净污水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东西主涌。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1)开挖、钻孔和拆迁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3)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4)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置,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5)运输车辆加蓬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6)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7)施工现场设置钢制大门,高度不宜低于4m;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有缺口,禁止使用彩布条、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的材料,高度不宜低于2.5m;工地周边使用密目式安全网(2000目/100cm2)进行防护。在靠近敏感点处施工时,应加强围挡(如加高围挡高度、加设围挡数量等)措施,保护敏感点,将项目施工产生的扬尘影响降到最低程度;(8)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建议本项目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避免混凝土现场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对高噪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进行必要的屏蔽防护。除此之外,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期间作业,因特殊需要延续施工时间的,必须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施工场界噪声应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之内,才能施工作业;(3)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4)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型等;或选用带隔声、消声的设备;(5)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吊装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等指挥作业,以现代化设备代替,如用无线对讲机等。在挖掘作业中,避免使用爆破法。建议用钻桩代替冲击打桩机,以焊接代替铆接,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冲击工具;(6)对施工场所,设置2.5m以上围蔽;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在其施工各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或竖立大型广告牌,以减少噪声的影响;(7)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在工棚内操作;不能进入棚内的,可采取围档之类的单面声屏障(8)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尽量避免在居民区一侧出入;一旦经过居民区时,车辆应限速行驶,减少鸣笛;(9)施工机械应采用市电,以避免柴油发电机组的噪声和柴油机废气的产生;(10)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11)应与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应在作业前做好安民告示,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根据施工产生的工程垃圾和渣土的量,设置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设施的堆放场地,分类管理,可利用的渣土尽量在场址内周转,就地利用,以防污染周围的水体水质和影响周围的卫生环境;(2)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以免污染周围的环境。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及时由环卫部门分类进行消毒处理(3)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剩余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4)向佛山市余泥渣土排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批定的受纳地点弃土;(5)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固体废物;(6)禁止向水口水道倾倒施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5、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1)施工期间,应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或淹没市政设施;施工上要尽量求得土石方工程的平衡,减少弃土,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2)在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开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塌崩(3)在厂区以及道路施工场地,争取做到土料随填随压,不留松土。同时,要开边沟,边坡要用石块铺砌,填土场的上游要设置导流沟,防止上游的径流通过,填土作业应尽量集中和避开暴雨期;(4)施工时土方量大,施工期间不可避免产生在场区内形成大面积临时性堆土,该部分堆土是施工期水土保持防护的重点,要求对需要回填及不能及时外运的土方进行临时性堆积,并采用遮挡防护与周边设计排水沟道相结合的防护方式;(5)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裸露期超过半年的区域采取临时绿化措施。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营运期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餐饮含油废水和超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隔渣处理后,垃圾收集房冲洗废水和地下车库冲洗水分别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浓度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九江明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cr从严执行一级B标准,即CODcr≤60 mg/L)后,最终排入东西主涌。

 

2、废气治理措施:(1)公寓式办公楼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经内置烟道(须进行隔热处理)引至各自楼顶天面(100.55米)高空排放;(2)对于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由于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地下停车场设置机械通风系统,产生的机动车尾气经排风竖井引至3m的排气筒排放,避免机动车尾气在地下停车场聚集。在具体设计时,充分考虑排风口的数量、高度和朝向的设置,避开人流密集的地方;(3)垃圾房臭气: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按时派人将垃圾清走,统一处理,不得让垃圾过夜;管理部门要定期喷洒除臭剂与保持场内卫生。由于垃圾收集点为封闭式设计,设置位置合理,规模小,临时堆放量小,清运及时,因此产生的臭气不会对周围大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4)餐饮业和超市油烟:油烟经烟罩收集后,由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排放油烟浓度≤2.0mg/m3,设6个以上基准灶头的净化设施去除率≥85%)后,由抽风机抽至专用烟道,分别经三个油烟排气口 (包括东侧销售酒楼 (排气筒高度为18米)、西侧销售酒楼 (排气筒高度22米)以及室内商业街三楼的楼顶天面(排气筒高度为16米)高空排放;(5)备用发电机以优质的0#轻柴油为燃料,且燃油尾气经专用烟道引至最西侧的产权式酒店楼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23米,外排浓度及速率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6)项目的公用汽车站场为露天设计,采取自然通风方式,因此应不设围墙和阻挡,保持站场的良好通风条件,预计对周围环境和内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治理措施:

(1)风机

① 安装隔声罩和减震器及减震支架;② 室外风管的风速应控制在10m/s以下,风管采用双层结构,中间加80mm~100mm吸声材料;③ 进出风口必须安装有足够消声量的消声器。

(2)水泵

① 设减震基础,进、出水管要有软接头;② 水泵设在水泵房内,要搞好基础的减震和水泵房的密闭隔声。

(3)变压器

变压器运行产生的低频噪声,其噪声值在55-60dB(A)。变压器运行时会产生的低频噪声和振动,建设单位拟将其放置在地下负一层的配电房内或避难层的配电房内,并采取相应的墙体隔声、基座减震措施处理,降低变电器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中央空调系统(制冷机)和冷却塔

① 优化选型,采用低噪型的中央空调系统(制冷机)及冷却塔;② 中央空调系统主机一般应设置在地下设备房内;③ 冷却塔脚座与地面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管路中安装橡胶软接头,能有效地隔断振动传递防止噪声辐射;④ 在冷却塔落水直接撞击水面之前,使落水先再斜面上经无声擦贴、粘滞减速、挑流分离、洒落等消能形式的过渡,取得消减落水冲击噪声的治理效果;⑤在冷却塔东面靠下北丽和园的位置设置隔声屏障。

(5)停车场机动车噪声

合理规划布局来往车辆的车道,保持进出车流的畅通,禁鸣喇叭,严格管理停车的泊位顺序;在住宅区内充分利用植树种草以达降噪目的,以减少本项目各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6)电影院和KTV音响噪声

① 电影院和KTV设置在楼层较高,可减少低频的共鸣;② 电影院和KTV的选材规范严谨,墙体密度大,隔声效果良好。项目外墙为全封闭的玻璃幕墙或钢筋混凝土,较为封闭,能有效防止项目产生的噪声;③ 包厢墙体、天花:墙壁为240mm的砖墙,包厢四壁挂贴吸声材料饰面,护面为镀锌微孔板,在其内部放置了超细玻璃棉,以减少房内的混响声:加桩天花吊顶,在吊顶的空间中装设了防火吸音棉吸音,以减少旁边产权式酒店的影响;④ 采用隔声门:各放映厅和KTV包厢的包厢内不设窗户;⑤ 音响设备:不吊装在包厢内的墙体或柱子上,避免低频噪声通过墙体柱子传递到相隔楼层和室外;⑥ 所有隔墙都应与楼板相连接,不应留有缝隙;尽量不让门窗产生缝隙,经过开关的地方,可考虑设置声音隔离通道;⑦ 表面使用单一的吸音材料,根据各自不同的吸声系数而组合使用各吸音材料,均衡地对不同频率的噪声进行吸收;⑧ 确保营业时间不超过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

(7)商业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

① 建设单位应做好物业管理工作,要求文明交易,禁止买卖双方乱叫喧哗;② 明确限制商场的经营时间,严禁在晚上22时到翌日清晨6时营业,以免噪声扰民;③ 商场不定期地会在广场户外进行宣传活动、经营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会产生较大的噪声,对于上述活动所产生的噪声,建议商场实行以下规定:禁止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宣传产品;严格控制户外宣传活动和经营活动扬声器具的音量,尽量把音量调小,并尽量选在距离民居较远的地方进行,且严禁在居民休息时间(晚上22时至翌日清晨6时)进行户外宣传活动和经营活动。

(8)柴油发电机噪声

① 柴油发电机组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基础采用减振设计,以减少柴油发电机发电时振动向外传递;② 机房全封闭处理,墙壁为240mm砖墙,设置隔声门、窗,机房四壁天花挂贴吸声材料,护面为镀锌微孔板,以减少发电机房的混响声;③ 柴油发电机房房门采用标准隔声门,隔音量不少于40dB(A);④ 为解决发电机组尾气排放的气动性噪声,发电机配两级消声器,消声器为复合式,具有良好的消声效果,总消声量大于45 B(A);⑤ 室内强制通风,采用低噪型风机,进出风口安装弯头消声,以免噪声通过通风口传播。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居民和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打包后,由环卫工人送到小区垃圾收集点,定时外运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2)餐饮垃圾

餐厨垃圾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编号HY05的严控废物,须暂存于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内,再交由具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编号HY05的严控废物,须交由具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四、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其建成投入使用后,对改善该地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等具有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建设单位如能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且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治理达标及满足桂城街道办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则本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也可减轻外环境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现选址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9月27日至2012年10月16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信基百年置业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4799178                                电话:0757-8639363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信基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年10月 16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

2012927

 

信基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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