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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报废车辆拆解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2-09-25
《南海报废车辆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汀圃经济联合社的地块(汀圃村汀邝村民小组)进行报废汽车拆解,地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汀圃村工业区(汀圃村汀邝村民小组狗屎墪)。项目南面隔50米绿化带为新沙路,路对面为汀圃村居民区,东面为汀圃陶瓷抛光砖厂和汀圃五金厂,西面、北面为空置工业用地,项目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汀圃村约为110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1934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4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拆解车间、报废汽车停车场、零部件、及固废废物暂存仓库、一站式服务办公大楼等,设有汽车拆解线、摩托车拆解线、破碎线各一条,年拆解报废汽车能力合计为8万辆/年,其中:拆解报废轿车0.8万辆/年,货车1.2万辆/年,客车1万辆/年,摩托车5万辆/年;配套设备设施:危险废物暂存系统、雨水隔油池、拆解车间集油池等环保设施。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属于资源回收行业,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间歇性人为噪声及电锯切割噪声、机械设备运行噪声、运输车辆进出噪声和金属材料的碰击声等。 (2)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会产生余泥、渣土、地表开挖的余泥、施工剩余废物等。另外,施工人员也会产生少量生活垃圾。 (3)废气和扬尘 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物的主要产生源有: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走行车道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等。 (4)施工期污水 主要是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或露天施工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将产生的一定量含油废水。由于该项目工程量少,且避开雨季进行,故该部分废水产生量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日常洗手、如厕产生的少量废水,施工人员用餐通过附近设施解决。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污废水:厨房废水、办公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 (2)废气:破碎粉尘、厨房油烟等; (3)噪声:破碎线、剪切机、打包机等设备;叉车、运输车辆等; (4)固体废物:拆解固废、生活垃圾等。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内应设置足够容量的泥浆池,将废泥浆收集后晾晒处理或由专用罐车运至佛山市南海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排放,严禁直接排入周围环境;(2)施工场地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洗车槽、隔油沉沙池、排水沟等设施,以收集冲洗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沙预处理后回用上清液用作洒水抑尘,不外排到汀圃涌;(3)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环境管理。挖方时应边施工边清运,填方时应做好压实覆盖工作,不设土方临时堆放点,以减少雨季地表径流夹带的大量“SS”对受纳水体产生不良影响;(4)施工单位应根据佛山市的降雨特征,制定雨季、特别是暴雨期的排水应急响应工作方案,以便在需要时实施,避免雨季排水不畅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5)施工现场设置专用化学品堆放库,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储存、使用、保管由专人负责,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6)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临时修建的化粪池处理,然后用运污车运至西北污水处理厂处理;(7)为了防止施工对周围水体产生的石油类污染,在施工过程中,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尽量减小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对废弃的用油应妥善处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将采取设置施工场地围墙、加挂防尘网等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围挡、围护对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当风速为2.5m/s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40%。在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并做到坚固美观;(2)开挖、钻孔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3)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废弃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堆放至指定地点,并定期洒水抑尘或加盖防尘网,定期清运。根据建筑场地的四至情况,堆放点应放置在场地东侧,可方便装运;(4)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置,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5)运输车辆加蓬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6)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在施工安排上需提高重视,严禁高噪声设备在居民休息时间作业;(2)施工单位应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3)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夜间禁止进行高噪声作业;(4)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远离声环境敏感区,以减少噪声的影响;(5)应当文明施工、文明装卸、禁止高声喧哗;(6)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装卸时应轻运轻放,不得随意倾泻和高空弃物,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7)控制边界噪声不能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2)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3)选择弃土场不应占用农田,也不要靠近江河和水库,最好选择在山坳或低洼地带;弃土场的上游要设置导流沟;(4)施工期应尽量集中并避开雨季特别是暴雨期,要边弃土边压实,弃土完毕后应尽快复垦利用。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在本项目污水排入西北污水处理厂前,生活污水经自建“隔油隔渣+MBR法”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场地及场地南面边界外的自留地绿化使用。在本项目污水排入西北污水处理厂后,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污水管网送至西北污水厂处理。初期雨水及地面冲洗水(拆解车间的通道地面清洗,约240吨/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较严者后回用于绿化、汀圃村农田灌溉。
2、废气治理措施:(1)破碎粉尘处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颗粒物排放限值通过管道引至车间顶部15m高的排气筒排放;(2)油烟:通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1)隔振措施设备安装时,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和隔振动钓钩;(2)隔声措施:设备所在车间进行隔声,车间东、西、北三面利用墙体隔声,南面是废旧汽车出入车间的门口,噪声排往项目南面边界,南面边界外是空地和新沙路,一般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影响附近的居民;(3)叉车的噪声,属于移动噪声源,但通常移动的区域集中在南面废旧汽车停放区,用于移动废旧汽车进出拆解车间,项目南面隔仓库和办公区才是项目边界,西面和北面边界外均目前均为荒草地,东面边界隔村道是工业厂房,项目噪声对外界影响很小;(4)优化平面布置:在引爆安全气囊时的突发噪声,项目将引爆的位置放置在车间北侧,建设单位应将引爆设备放置在一个密闭小隔间中使用,进一步降低使用时的瞬时噪声。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固废治理措施主要分为固废暂存措施和固废处理措施。(1)固废暂存措施:一般固废储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要求要求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危险固废暂存区则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2)固废处理措施:一般固废按照玻璃、塑料、橡胶等分类分别交给相应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钢铁交给钢铁厂、有色金属交给有色金属冶炼厂重新冶炼;危险固废分类储存,然后定期交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可以处置该类废物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清运。
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租用场地符合当地规划以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中对场地的各项要求。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汽车资源的分类和回收利用,拆解工艺较先进,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按相应固废类别的要求进行储存和处置,经过预测和分析,项目投入使用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受访者对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只要确保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二、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10月12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五、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瑞泰机动车报废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汀圃村工业区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26 邮编:528200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6316801 电话:0757-8639362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南海报废车辆车间及仓储(机动车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年10月12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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