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荟珑湾花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2-08-15
荟珑湾花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荟珑湾花苑建设项目拟建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横江村委会地段,项目东面为名雅花园小区,南面为雅瑶水道,西面和北面为君景湾小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4930.3平方米,其总投资12541万元,总建筑面积54332.2平方米,容积率2.8,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本项目预计总投资12541万元,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135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493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332.2m2,其中商品房1-8座住宅总面积42827.51 m2;地下车库1-8座总面积为11097.69m2,1-8座商品房都相应配套地下车库,车位418个;商铺300 m2,位于2座首层,物业管理用房107 m2,位于2座二层,项目商铺不设置餐饮。共设小汽车停车位数418,规划住宅人数约1068人(305户)。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污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地下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 (2)施工废气:施工期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产生源有: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走行车道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尘和洒落;各类燃油动力机械进行场地挖填、清理平整、运输等作业产生的废气,其中以粉尘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突出。 (3)施工噪声: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电锯、风动机和运输噪声主要是运输车辆等。 (4)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进入水体会造成污染,所以均要求组织回收、分类、贮藏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物料,应重点利用或提交收购,如多数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可供收购站再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交由环卫部门妥善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填埋等)。 (5)城市生态和景观:本项目评价区域内无天然珍稀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有部分植被。施工过程需对该项目场地植被等铲除,原有植物群落结构被破坏,从而使绿化面积有所减少。因此,该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土壤和植被的影响。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污废水:生活污水、办公用水、地下车库冲洗水等。 (2)废气: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有①燃料燃烧废气;②机动车尾气;③柴油发电机尾气;④垃圾堆放点臭气。 (3)噪声: 主要噪声源有:备用柴油发电机房、风机房、变配电房等。 (4)固体废物: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住宅居民及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99.09t/a。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废纸、废金属、塑料、橡胶等可回收的垃圾经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再生利用。
二、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1)建设时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装置,将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盐步污水处理厂处理。(2)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公路雨水管道。
2、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1)利用围墙或围挡将工地与外界分隔开,工地出入口应尽量设于远离环境敏感目标的位置。确保不对周围居民及工作人员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2)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界外的道路每天洒水4~5次,使作业路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逸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3)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4)注意气象条件变化,土方施工应尽量避开风速大、湿度小的气象条件。当出现4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5)在建筑垃圾的清运过程中,建设方应做到文明施工,高处工程垃圾通过密闭的垃圾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散及乱倒乱卸;并且在清运的过程中注意施工工地的洒水,减少扬尘,运输车辆必须遮盖密封,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垃圾站,并及时回收、清运垃圾及工程废土;(7)建筑施工外脚手架一律采用密目网维护,建筑工地四周围栏必须齐全;建议项目在四周均安装防尘安全网;(8)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若建设单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超过半年的,拆迁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应采取防尘措施。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根据施工期间的各种噪声污染源的特点,提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本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严格按照佛山市对施工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的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3)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4)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5)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施工期噪声凡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向有关的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2)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建议采用密封式箱车;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3)弃土期应尽量集中并避开暴雨期,要边弃土边压实,弃土完毕后应尽快绿化。(4)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环境协议,要求其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污染预防知识教育,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5)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5、城市生态和景观污染防治措施:(1)对植被的影响分析:施工过程,各种施工机械的碾压和施工人员的践踏及土石的堆放,会对植被造成破坏。随着施工的开展,项目范围内的一些植物种类将会消失。本项目占用的土地中没有珍稀濒危的保护植物种类。而随着施工期的结束,经过绿化建设,植被会得到逐步恢复,将可弥补植物种属多样性的损失;(2)对土壤的影响分析:施工期由于机械的辗压及施工人员的践踏,在施工作业区周围的土壤将被严重压实,部分施工区域的表土将被铲去,另一些区域的表土将可能被填埋,从而使施工完成后的土壤表土层缺乏原有土壤的肥力,不利于植物的生长和植被恢复;(3)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分析:施工期可能导致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是降雨、地表开挖和弃土堆放等。项目所在地雨期较集中,降雨量大,降雨时间长,土壤暴露在雨、风和其它的干扰之中,加剧水土流失的程度。为减少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下述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期间,项目应尽量减少对原有地貌的改造和破坏,但是仍有部分植被会消失。建成后通过充分利用当地生长的乡土植物对其进行改造,可减少物种的生态入侵及绿地与当地景观不协调的问题;(2)为减少水土流失量,在工程进行期间项目应结合实际采取必要的措施:①施工避开雨季。广东地区的降雨量主要集中在4~9月,而且常发生暴雨。暴雨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因此土方开挖工程应尽量避开雨季;②施工场地,争取做到土料随填随压,不留松土。填土作业应尽量集中和避开暴雨期;③在堆挖填土工程完成后,工地往往还要裸露一段时间才能完成建设或重新绿化,这就要及时在地面的径流汇集线上设置缓流泥砂阻隔带;④在施工中,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开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崩塌;⑤对于已完成的推土区,应加强绿化工程,尽快规划绿地和各种裸露地面绿化工作;一些备用的工程建设用地,在工程项目无法马上上马的情况下,也应进行临时性的绿化覆盖,降低水土流失的可能性。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小区内生活污水和商铺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隔油隔渣等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排污管网,经盐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其中CODCr 从严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后排入雅瑶水道。
2、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机动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和厨房油烟。项目应在停车场周围加强绿化,借助树木对CO、NOx等的吸收作用,再加上室外空气扩散、稀释作用,机动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住户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等装置净化后再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15米以上的专用烟道高空排放,由于备用发电机仅在市电停电时使用,运行时间较少,对项目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
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机动车产生噪声,采取机动车进出禁鸣喇叭、加强停车场管理等措施;水泵及风机、空调机等机械设备噪声,采取隔音、消音和降音等措施,确保项目在运营期间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指定地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清理,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荟珑湾花苑建设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符合佛山市南海区总体发展规划,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同时确保项目做好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表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8月27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五、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华鸿恒熙置业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横江村委会地段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47 邮编:528200 联系人:何锦棉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13709656838 电话:0757-8639363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荟珑湾花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年8月27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2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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