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众服务 >> 环保公示 >> 环评公示
佛山市南海华润鹰图工艺品有限公司合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2-08-10

《佛山市南海华润鹰图工艺品有限公司合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佛山市南海华润鹰图工艺品有限公司合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邓岗月池西路3号,主要生产风铃280万只/a、装饰工艺品120万只/a。项目占地面积4000㎡,总投资300万元,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10万元。项目场地内主要包括办公楼、喷粉车间、酸洗车间、喷漆车间、五金加工车间、综合楼等。项目东面1m为成得箱包厂,南面1m为厂房,西面1m为商铺,北面为月池西路,隔路15m为华一模具塑料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该项目厂房现已建设完成,因此,无施工期污染。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运营期污水:生活污水、酸洗废水、水帘机废水。

(2)运营期废气:酸雾、粉尘、喷漆喷粉烘干废气、烘干炉燃烧废气、油烟。

(3)运营期噪声:机械加工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运营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三、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排污管网,经里水城区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Cr执行一级B标准后排入里水涌。

水帘机废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酸洗废水采用化学沉淀法,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酸洗使用的盐酸用量、人工彩绘使用的油漆量很少,因此产生的酸雾和有机废气比较少;机加工、电阻焊焊接产生的粉尘量比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喷粉产生的粉尘通过设备自带滤芯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喷漆喷粉烘干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后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柴油用量少,烘干炉燃烧废气产生量比较少,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可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标准限值。

厨房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治理设施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的要求,最后通过引至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

通过以上措施后,则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治理措施:生产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和减振处理,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优化布局,使项目边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①员工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利用;③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主要结论

本评价报告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对促进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上述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国家、地方的环保标准,因而本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表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8月23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华润鹰图工艺品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邓岗月池西路3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25                                       邮编:528200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13802635039                                  电话:0757-8639363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佛山市南海华润鹰图工艺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823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2年8月10日 

    您是第 位访客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 电子邮件:hbj@nanhai.gov.cn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版权所有 ©2005 [粤ICP备030659][佛山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060530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