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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九江卓尔五金配件厂变更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卓尔展示货架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2012-08-08
《佛山市南海九江卓尔五金配件厂变更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卓尔展示货架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卓尔展示货架厂原名为佛山市南海九江卓尔五金配件厂,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南方上南村23号之一,于2007年4月投产经营。 原有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00㎡,主要经营五金配件的生产,年生产五金配件约5000套。该公司已于2007年4月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并于2007年4月26日通过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但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出于经营需要,佛山市南海九江卓尔五金配件厂拟转名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卓尔展示货架厂,本扩建项目为租用原有项目所在厂房旁的闲置厂房。 本扩建、转名项目占地面积为3000㎡,项目距东北面50m为上南村;距西南面420m为乐只村;距西面约5m及距北面6m为工业区内员工宿舍楼;距北面270m为万寿村。总投资约100万元,扩建后,在保持原项目生产规模的基础上,增加生产展销货架约5000套。故扩建后全厂总生产规模为年生产五金配件5000套、展销货架5000套。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运营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焊烟、油漆废气。 (3)运营期噪声:设备噪声。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三、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营运期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适用范围为“其他排污单位”)后,经市政管网引至九江镇明净污水处理厂处理,九江镇明净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cr从严执行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东西运河,废水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2、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 ①金属粉尘:合理布局,设置专门的金属材料机加工区,远离项目周围敏感点,并加强生产车间内通风,设置较强的排风系统;金属材料加工车间内经常洒水;同时,建议金属材料机加工操作人员操作时佩戴防尘口罩;加强设备维护。 ②焊烟:加强焊接区车间通风,设置较强的排风系统;加强车间内生产管理,保持车间的环境清洁;焊接操作人员工作时佩戴口罩。 ③木质粉尘:推台锯、带锯、铣床等设备均配套有布袋除尘系统,该设备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系统有效收集;打磨车间沉降室内设置喷淋装置,粉尘经抽风机抽至沉降室内经喷淋后,引至约15m高空排放。 ④喷漆废气:采用吸收法和活性炭吸附法相结合的方式处理该有机废气。喷漆废气首先经过水帘式净化器,初步处理后的废气经风管进入旋流板塔净化器中处理,再经过活性炭吸附器进行吸附后,引至高空约15m排放。
3、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在选型上应选择低噪声设备;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噪声源强,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集中放置在车间东面/南面,远离项目周围敏感点;对高噪声设备安装过程中加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加强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的故障噪声产生;加强高噪声设备车间的密封性,有效削减噪声对外界的贡献值,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金属边角料、木材边角料等定期收集后出售给相应的金属制造或木材加工单位回收利用;焊渣、废木屑、泥渣等定期收集后交由专门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抹布(晾干后的木料表面清理,不附着油漆)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漆、废油漆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四、主要结论 本评价报告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对促进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上述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国家、地方的环保标准,因而本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表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 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 ④其它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22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九江卓尔五金配件厂;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南方上南村23号之一; 邮编:528203 ; 联系人:关毅明; 电话:13702960885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 86393631 传真: 86393617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佛山市南海九江卓尔五金配件厂变更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卓尔展示货架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年8月22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2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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