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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城95街区住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2-08-07

桂城95街区住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桂城95街区住宅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路北侧、佛山一环东侧的95街区地段,项目地块(地理坐标为23°04′16.20″N,113°10′02.78″E)东面相距260m为沙溪村(龙溪社区);南面相距5m为海八路的市政支路,相距37m为海八路,相距60m为广佛地铁线,相距200m为金融高新区C区已平整空地;西南面相距18m为一规划的公交站场,相距450m为聚龙村;西面相距1.6m为市政支路,相距72m为佛山一环,相距250m为金融高新区B区已平整空地;北面相距2m为规划路滨江二路,相距35m为沙仔围公园,相距110m为佛山水道;东北面相距250m为回龙村。

该住宅小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9947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42264.84平方米,计算容积率面积558521.04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522321.04平方米、普通商业面积21309.28平方米,餐饮商业建筑面积8690.72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其他配套为1442.26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69820.00平方米,容积率为2.8,绿地面积为59841.54平方米,绿地率为30%。规划总居住户数4779户,居住人口15293人,机动车车位5391个(住宅占5223个,商业及幼儿园占168个,其中地上机动车车位为539个,地下机动车车位为4852个)。该项目为一个住宅小区地块,以住宅为主,拟建44栋住宅楼(裙楼1层为商业,10栋11层住宅楼,34栋33层住宅楼)、商业楼(3栋2层,自编商业1座、2座、5座)、社区用房(1栋2层)和1栋3层的幼儿园,并配套商业、餐厅、物业管理、幼儿园、公厕、垃圾收集点和社区用房等设施。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为房地产项目,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污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地下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盥洗水、食堂下水和厕所冲刷水。

(2)施工废气:包括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走行车道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装修期间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

(3)施工噪声:项目施工土方阶段的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挖土机、装载机和各种运输车辆。

(4)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会产生大量余泥、渣土、地表开挖的余泥、施工剩余废物料等。

(5)施工期生态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会发生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形:一是基础开挖、土石方填埋和平整等工序形成土表层土石填料裸露、边坡裸露;二是土壤的裸露。当雨天特别是雨季来临时,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将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生活污水:本项目建成后,污水主要是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配套设施工作及顾客洗手污水、幼儿园教职工及学生产生的生活污水,餐厅厨房含油污水等。

(2)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厨房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地下车库车辆尾气、流动机动车尾气以及垃圾收集站和餐厅油烟废气影响。

(3)运营期噪声:主要噪声源有发电机、水泵、风机、居民空调机、停车场的机动车噪声等。

(4)运营期固体废物:日常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

 

三、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或淹没市政设施。

(1)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冲孔钻孔桩产生的泥浆要与开挖地基产生的多余土方掺合后外运至规定地点处置,禁止排入项目北面的五胜河和东面的千灯湖公园,亦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2)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以及混凝土搅拌机及输送系统的冲洗污水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施工中去;(3)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需经厌氧化粪池处理;工地食堂污水需经隔油隔渣处理后方可外排。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1)施工期围档:围档作用主要是阻挡一部分施工扬尘扩散到施工区外,当风力不大时也可减少自然扬尘。在靠近该类敏感点处施工时,应加强围挡(如加高围挡高度、加设围挡数量等)措施,保护该类敏感点,将项目施工产生的扬尘影响降到最低程度。(2)洒水压尘:洒水对小范围施工裸土自然扬尘有一定的抑制效果,且简单易行。施工单位在开挖、钻孔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3)分段施工:边挖边填,做到填挖土石方平衡,不弃土。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将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4)地面硬化:地面硬化主要用于两方面,一是车辆经清洗后进入城市道路前的这段裸土道路;二是建筑工地除了挖槽区以外的裸土地面。这些地方经过水泥、沥青及其它固化材料固化,可以有效防止交通扬尘和自然扬尘,另外还便于工地的施工和管理。(5)交通扬尘控制:交通扬尘的特点是扩散力强并能造成多次扬尘污染,运输的道路实际成为一条不断获得补充、由近至远逐渐衰减的扬尘线源,并通过来往车辆作为动力,纵横交错的道路成为渠道,向四处扩散。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运输车辆及时冲洗,对产生尘量多的物资应加湿或密闭后运输,对液体物资运输采用密闭专用车辆,严禁封装破损时运输;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在场址内及周围运输车辆主要行径路线及进出口洒水压尘,减少地面粉尘随车流及风力扰动而扬起的粉尘量。(6)烟尘控制: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工地食堂应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电炊具,不能使用燃油炊具。(7)复绿工程:充分利用施工场地,尽量少占地,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恢复(排污管网沿线)原貌和进行绿化。对暂时不能施工的场地应保护好原有的植被或进行简易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必须在场址四周以及排污管线工程施工区面向敏感点的一面设立隔声屏障,降低噪声的向外传递。(2)本项目建设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不得进行混凝土现场搅拌。(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应限制夜间(北京时间22时至翌日6时)施工。(4)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5)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型等。(6)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吊装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等指挥作业,而代以现代化设备,如用无线对讲机等。(7)设置临时声屏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在工棚内操作;不能进入棚内的,可采取围档之类的单面声屏障。(8)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和设计运输路线,尽量避免在居民区出入,一旦经过居民区时,车辆应限速行驶,减少鸣笛。(9)与周围单位、学校、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学校和居民在作业前做好安民告示,并给予适当的补偿,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尽量缩短夜间的施工时段,中午禁止大噪声施工,以确保学生、居民正常的休息。(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如采取了降噪措施后仍不能达到排放限值要求的,特别是夜间施工噪声发生扰民现象时,施工单位应向受影响的组织或个人致歉并给与赔偿。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佛山市有关余泥、渣土排放管理规定,办理好排放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排放,做好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工作;(2)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3)施工期产生的垃圾应运送至城管、环卫、环保等部门规定的地点合理处置。

 

5、施工期生态影响防治措施:(1)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2)施工时,要尽量减少弃土,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做好必要的截水沟和沉砂池,防止雨天水土流失污染附近水塘。对施工产生的余泥,应尽可能就地回填,对不能迅速找到回填工地的余泥,要申报有关部门,及时运走,堆放到合适的地方,绝不能乱堆乱放,影响环境。(3)在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开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崩塌。(4)施工场地做到土料随填随压,不留松土。同时,要开边沟,防止上游的径流通过,填土作业应尽量集中和避开暴雨期。(5)在工程场地内需构筑相应的集水沉砂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和污水,经过沉砂、除渣后,才能排入排水沟。(6)运土、运沙石卡车要保持完好,运输时装载不宜太满,保证运载过程不散落。(7)在项目占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剥离表层植被的面积。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污水产生总量为4463.33m3/d,主要为生活污水、垃圾收集点清洗污水、含油污水和地下车库清洗废水等,该污水具有城市生活污水的特征,污染物主要为CODcr、BOD5、氨氮、SS、动植物油等。建设单位对污水作预处理,以满足市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入佛山水道。

 

2、废气治理措施:①对于地面停车场及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尾气,地面停车场的机动车尾气为自然扩散,加上小区绿化对废气进行吸附;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尾气由通风设备抽排,由排风井引至地面排放。②垃圾收集点臭气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采用密闭垃圾箱,并在垃圾收集站附近铺设绿化带,种植乔木,收集站每天应喷消毒液消除蚊虫。③发电机尾气经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④对于居民厨房油烟,各住户单元自行安装高效抽油烟装置,并通过统一设置烟道直出住宅天面高空排放。⑤餐饮和幼儿园油烟废气,经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通过各自的烟道引至高空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①水泵,水泵房及发电机设备设在专用设备房内,经基座减震处理,防止震动向外传递,墙壁隔声吸声处理之后,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污染。②各类风机,该项目的各类进、排风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除机械噪声外,主要还来源于气动性噪声,必须对风机加消声弯头进行消声,并进行减振处理,设专用机房隔声、吸声处理。③机动车进出停车库时应放慢速度,小区内设置汽车减速缓冲带且禁鸣喇叭,车道周围设置绿化带,则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④垃圾车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装卸垃圾。各噪声污染源经过以处理后,⑤商业活动噪声,建设单位应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严禁商场在晚上22时到翌日清晨6时营业,并要求文明交易,禁止买卖双方乱喧哗,其边界噪声值可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声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①从垃圾的减量化和回收利用方面考虑,建议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对废纸、废金属、塑料、橡胶等可回收的垃圾由指定部门统一回收,对厨余垃圾及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可交环卫部门定期收集,统一处理。②建设单位应配合环卫部门,每天及时对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垃圾收集房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送至附近垃圾压缩站压缩处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③厨余垃圾经专用容器妥善密封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④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得将废油脂委托或提供给未经核准的、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收集、处置。⑤对垃圾集散点进行定时消毒、杀虫、除臭,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四、   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桂城95街区住宅建设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符合佛山市南海区总体发展规划,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同时确保项目做好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  8 月  7 日至2012年  8月 21 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中海千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锦园路8号             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万锦豪园会所三楼

邮编:528244                                  邮编:528200

联系人:龙智恒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1234476                          电话:0757-86393631

传真:0757—86258888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桂城95街区住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0821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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