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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汇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2-07-30

山海汇花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山海汇花园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村委会地段,北面临金名都(目前在建设中)及鱼塘,东面临里广路,南面及西面均临山体。项目总投资10亿元,规划用地面积42369.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4480平方米。根据佛山市南海广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规划,本项目拟建设成以住宅为主,配套办公、酒店、商业的商住小区。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8栋32层的住宅楼(设2层地下车库)、1栋20层的商业住宅楼(1~7层为商业,8~20层为住宅),住宅建筑面积共112700平方米,共有住宅1314套;1栋20层的酒店;1栋26层的办公楼及5~6层的裙楼(设3层地下车库)。项目以住宅为主,配套办公、酒店及商业,其中商业部分主要包括百货、超市、影院、餐饮及小卖部等,餐饮位于商业裙楼-1、2、4~5层,共设餐位2015个。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

1、施工期污水:施工生活污水及施工机械冲洗水、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涌水和浇注砼后的冲洗水以及地表径流等。

2、施工期废气:扬尘及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3、施工期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包括推土机、装载机、桩机、振捣棒、吊车、升降机等以及各类运输车辆,这些机械车辆的动力性或机械性的噪声。噪声级为90~105分贝。

4、施工期固体废物:开挖土方、土建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5、施工期水土流失:建设项目地块用地现状主要为空地,其次为山体,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山体植被将被破坏,表土裸露,可能造成水土流失。

项目营运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

1、运营期污水: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停车场冲洗废水等。

2、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小区内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垃圾收集点和公厕恶臭。

3、运营期噪声: 主要为服务设施噪声源和公共活动场所、经营场所噪声源。服务设施噪声源包括了中央空调机组,冷却塔、风机、各类水泵等设施,噪声级约为55~95分贝;公共活动场所、经营场所噪声源主要为商业区、广场人流活动及社区内机动车辆行驶等公共活动场所噪声等,噪声级约60~75dB(A)。

 4、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固体废物来源于各住户、办公人员、消费者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餐饮业产生的餐饮垃圾及废油脂。

 

三、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污(废)水及水土流失。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减少环境影响: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蓬盖,合理规划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工地出入口避开敏感点并及时复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禹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在施工工地设置挡土墙,集水边沟,合理安排土方开挖时间,同时加强土石方堆放管理,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以及对周边的影响。通过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文明施工,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由于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通过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文明施工,该阶段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到最小。

2、营运期

①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村委会地段,属于禹门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目前项目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污水水质属于典型的生活污水,洗手间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汇合其他生活污水、停车场冲洗废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禹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CODCr从严执行一级B标准)后排入水口水道。

②废气治理措施: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油烟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尾气及垃圾收集点、公厕恶臭等。住户厨房油烟废气经家庭式吸排油烟机处理后,统一由内置排烟通道直通天面;餐饮业厨房油烟经运水烟罩收集后,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后,由专用烟井引至商业裙楼楼顶排放。项目商业裙楼办公楼负二层800kw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后引至办公楼顶层排放,排放高度115米;商业裙楼酒店负二层800kw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后引至酒店顶层排放,排放高度85米;B2栋住宅负一层500kw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后引至B2栋住宅楼顶层排放,排放高度100米,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建设项目地下车库尾气由机械排风系统引至一层地面排放,车库的换气率为6次/时,可达到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垃圾收集点和公厕产生的恶臭经加强通风,保持清洁,定期清理、定期消毒,并与住宅楼保持一定距离,则项目垃圾收集点、公厕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公共活动场所噪声、经营场所噪声、服务设施噪声等。公共活动场所噪声、经营场所噪声值均约在60~75dB(A)之间,服务设施噪声在55~85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显示,在采取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各主要设备噪声影响范围较小,各边界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在可接受范围内,叠加背景值后,也能满足各边界声环境质量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④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其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各住户、办公、商业、酒店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餐饮业产生的餐饮垃圾及废油脂。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住户清理至楼下或附近的垃圾桶,再由后勤人员连同商业裙楼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清理至项目垃圾收集点,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饮垃圾及废油脂均属于HY05类广东省严控废物,应按照《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条例》、《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废油脂分类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四、 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成后对于完善区域市政配套设施、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施工期内对水、气、声、生态环境等均产生一定环境影响,在切实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监理,文明施工的基础上,可使环境影响降至较低程度;营运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保证环保措施的落实后,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该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废水、废气、噪声污染及生态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若能在建设中和建成后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监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10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广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阅江中路688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保利国际广场北塔8层

邮编:510006                                 邮编:528200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20-89898386                           电话:0757-86393631

传真:  /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山海汇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年8月10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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