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众服务 >> 环保公示 >> 环评公示 |
|---|
北湖丽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2012-07-13
《北湖丽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佛山市粤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南海区罗村街道北湖一路罗村实验小学东面地块建设北湖丽都项目,总投资约6800万元。项目东面为尚观御园的施工营地以及山地;距南面12m为圣地广场施工营地、圣地广场(1-3楼为商场,4-8楼为商住楼;距西面约55m为北湖一路,隔路为罗村实验小学;距西北面30m隔北湖一路为建筑工地;北面为尚观御园。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1361.9㎡,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66289.78m2,规划建设4栋13层连体商住楼,每栋商住楼1~2层为裙楼,3~13楼为3座住宅塔楼,另外项目位于西面建设1栋3层商业楼。项目规划居住户数约468户,居住人口约1638人。
本项目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办公、娱乐)用房、普通商铺均位于裙楼1~2层;地下室设有垃圾房、配电房、发电机房、停车场;规划位于靠罗村大道(现为北湖一路,规划后为罗村大道)一侧设一栋独立3层的商业楼,其中设餐饮面积约3000㎡,其余为普通零售商铺。项目设有1台备用发电机位于地下室,设有冷却塔位于3层商业楼楼顶。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为房地产项目,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工程污水和施工员工的生活用水。 (2)施工废气:包括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走行车道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装修期间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 (3)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打桩机、各种运输设备的噪声等。 (4)施工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来源于施工、挖掘土方产生的废物及生活垃圾。 (5)施工期生态影响:一是基础开挖、土石方填埋和平整等工序形成土表层土石填料裸露、边坡裸露;二是土壤的裸露。当雨天特别是雨季来临时,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将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运营期污水:主要来源是日常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等。 (2)运营期废气:主要废气污染源来自油烟废气和燃气烟气、餐饮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机动车尾气和垃圾恶臭等。 (3)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经营场所噪声,备用发电机组、风机、冷却塔运行噪声,装修噪声等。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日常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
三、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①必须保持基坑底土层的原状结构,尽量缩短基底暴露时间,防止基坑浸泡,雨季施工应在基坑边挖排水沟,防止地表径流水流入基坑。②地下层的挖掘时产生的泥浆水不能任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应经沉淀后上清液排放。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排放。③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不能直接排放,应设置临时厕所、化粪池、餐饮废水隔油池及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设施,将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市政下水道。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①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如洒水等。②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③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④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适当处理。⑤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⑥各建筑物、构筑物在施工过程设置防护网,防护网材料和质地要密实。建设工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即将工地与周围环境分隔,可在工地四周设置围护栏,以起到隔阻工地扬尘和飞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⑦合理选择施工路线,避开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将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7时至12时,14时至22时。②施工单位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③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远离最近敏感点,有必要时,在施工边界设临时隔声屏,以减少噪声对村民和学校的影响。④在有供电局电供给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柴油发电机组。⑤建筑施工禁止使用蒸汽桩机等。⑥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①废弃建材、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地点填埋。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运走、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③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④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⑤施工期的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施工期生态影响防治措施:①在工程施工期间,分片、分批进行挖方与填方,有秩序按规划进行施工。施工尽可能避开雨季,以大大减少土壤流失量,可安排在冬季和春季。对开挖后的裸露坡地,需盖上覆盖物,避免降雨时的水流直接冲刷。②减缓推松土壤边坡坡度,及早将松土压实。③在施工场地需修建临时的档桩,还要及时修筑石块水泥护坡与挡砂墙,采用工程措施使坡地得以巩固,以防止道路与建筑物边坡产主滑坡与水上流失。④在低洼处修建截水沟和沉砂池,使降雨径流中的砂土经沉淀后再向外排放,并及时清理沉淀池。⑤为减少雨季水土流失和生态景观的影响。在挖方和填方时,要建好护坡墙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塌方和水土流失:在土方工程完成后,应加强绿化工作,尽快规划绿地和各种裸露地面绿化工作,恢复绿化,使生态景观得到好转。⑥建设单位应对施工过程及施工完毕影响区域的水土保持有足够的重视,落实建设资金,做到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水土流失的防治,确保开发区域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不受水土流失的严重影响。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营运期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其他排污单位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罗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Cr从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罗村涌,最终汇入佛山水道。
2、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 ①油烟:住户油烟经吸排油烟机抽至室内预留排烟通道直通楼顶排放;餐饮油烟采用高效静电除油烟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管引至7#楼顶约40m排放。 ②燃料燃烧废气:项目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属清洁能源,主要污染物为SO2、NOX、CO,燃料燃烧废气与油烟废气经吸排油烟机或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统一排烟烟道直通楼顶排放。 ③汽车尾气: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将废气引至首层排风。 ④备用发电机燃料废气:普通柴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普通柴油》(GB252-2011)中标准,普通柴油硫含量不大于0.035%,尾气经收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8#住宅楼楼顶排放。 ⑤垃圾收集点臭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喷洒生物除臭剂和加强地面垃圾运输出入口周边的绿化隐蔽,建议将垃圾收集房臭气引至6#楼楼顶排放。
3、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对小区内的交通管理;合理安排商铺的运营时间;建议通排风机选择低噪声型号,安装时采取减震、消声等措施;水泵均采用低噪声型环保设备,变配电房采用隔声罩、隔声墙或隔声室;备用发电机对底座发电机安装采取减振措施;在冷却塔排风扇进出气口安装特制消声器,在靠近1#、7#住宅楼一侧设置隔声屏障,消声垫铺放在接水盘上等;合理安排室内装修时间;强本项目的内部绿化。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饮垃圾委托有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分类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无不良影响。
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北湖丽都项目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符合佛山市南海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并对外环境污染进行防治,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在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做好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的建设基本可行。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7月13日至2012年7月26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粤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海区罗村街道北湖一路罗村实验小学东面地段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26 邮编:528200 联系人:罗灌荣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13809817977 电话:0757-86393631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北湖丽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年7月26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2年7月13日 |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 电子邮件:hbj@nanhai.gov.cn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版权所有 ©2005 [粤ICP备030659][佛山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060530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