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众服务 >> 环保公示 >> 环评公示
佛山市南海鸿钢裁断机制造有限公司(扩建、转名)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公示
2012-06-14

《佛山市南海鸿钢裁断机制造有限公司(扩建、转名)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佛山市南海鸿钢裁断机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核心区凤凰大道2号,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油压裁断机,五金制品。

本项目原名“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鸿钢机械厂”已经于2008年7月编制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并通过了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的生产规模为年产油压机械500台。并于2011年10月28日通过了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的环保验收(详见南环验函(丹)[2011]06号,附件2)。

项目已经于2010年1月26日经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转名为“佛山市南海鸿钢裁断机制造有限公司”。现由于市场需求,需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扩建后总占地面积约8400m2,建筑面积约5442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8%。扩建后生产规模为年产精密四柱油压裁断机650台(规格型号包括:HG-A30T、40T、50T、60T、80T)、五金制品15000件(裁断机配件),油压裁断机主要用于非金属(皮革、塑料等)切割。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水污染物:喷漆废气预处理废水、生活污水;

2、废气:喷漆废气、焊接废气、切割粉尘、厨房油烟;

3、噪声:生产设备、风机;

4、固体废物:废钢材、切割粉尘、油漆渣、废活性炭、油漆桶、废乳化液、废液压液、生活垃圾。

 

三、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普通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后排放排入工业园污水管网,排入横江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入丁字涌。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喷漆废气引至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湿式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焊接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由风机加压后用一根15米的排气筒排放;

(3)切割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4)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管引至天面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车间:尽可能选用低噪声型的设备和装置,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减振装置,避免固体传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车间顶板、隔墙铺设吸声板,设置隔声门和隔声操作间;

(2)风机和泵房:对于各类风机,首选应选用低噪声风机,并对其进行减振处理,进出风口软接头;各类泵作基础减振等降噪声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钢材和切割粉尘交由专业公司分类回收处理;油漆渣、废活性炭、油漆罐、废乳化液、废液压油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要求,符合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规划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关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设备噪声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切实可行,能够保证达标排放。安全措施规范,可以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达标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外部水环境、大气环境所构成的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环境容量的限制要求,不改变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属性。

本评价报告书认为,本项目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上述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总体上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地方环保标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

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

④其它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6月14日至2011年6月28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鸿钢裁断机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核心区凤凰大道2号

邮编:528200

联系人:姚礼洋

电话:13078146759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6393631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佛山市南海鸿钢裁断机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鸿钢裁断机制造有限公司(扩建、转名)》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年6月28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2012年6月14日

    您是第 位访客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 电子邮件:hbj@nanhai.gov.cn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版权所有 ©2005 [粤ICP备030659][佛山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060530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