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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昌红星广场(红星美凯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2-04-18
《国昌红星广场(红星美凯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白沙村白沙股份合作经济社拟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海北建设大道地段建设国昌红星广场(红星美凯龙)建设项目,地块西面相距10m为武广高铁(地下段),相距70m为环城高速;西北面相距200m为敦豪物流中心;东面为国昌红星广场A栋及商业步行街a、b栋建设项目,相距160m为兴联北路,相距200m为中海金沙湾;南面相距4m为陈溪村;北面为建设大道,相距60米为待建工地;东南面相距300m为申禾园物流。本项目不分期建设,拟一期建设完毕。预计2012年4月动工,2013年4月完成,工期14月。本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8402.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5950.7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86452.2平方米,地下面积为9498.59平方米,计容面积为85920平方米,容积率为1.78,建筑密度为35.5%,绿化率为2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地上5层、地下1层的家具城,配置停车场、配电房、发电机房、风机房和水泵房等。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为房地产项目,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期暴雨冲刷水、施工拌料、清洗机械和车辆产生的污水以及生活污水。 (2)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其次有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机动车尾气等污染物。 (3)施工噪声: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电锯、风动机等。 (4)施工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来源于施工、挖掘土方产生的废物及生活垃圾。 (5)施工期生态影响:由于项目开发面积相对较大,在开发过程中,由于土壤裸露、施工期往往缺乏完善的排水设施,暴雨时间较为集中,降雨量大,降雨时间长,容易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如不注意则会对周围水体环境造成影响。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运营期污水:主要来源是日常生活污水。 (2)运营期废气:主要废气污染源来自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和机动车尾气。 (3)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中央空调主机机组噪声、变配电房机噪声、备用发电机噪声、冷却塔噪声、污水泵及各类风机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地下车库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日常生活垃圾、包装废弃物和建材、家具的次品和不及格品等。
二、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和周边的河涌、环境或淹没市政设施,以防止产生的废水污染附近水体水质。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需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工地食堂污水需经隔油隔渣处理后,与未能循环利用的施工废水一起经一体化小型生化设备进行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后,排入白沙涌,最终排入水口水道。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1)为了尽量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运输车辆出入路线应尽量避开南面路线,建议从北面的路口出入。(2)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抑尘措施,靠近住宅区一侧建防护墙并布设细目滞尘网;施工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3)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的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应尽可能的清除表面黏附的泥土等,工区应配备简易洒水车等洒水工具,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车轮,保证车辆清洁;同时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定时洒水,防止因干燥、大风而引起大量扬尘。(4)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运输砂石料、渣土、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的车辆应覆盖篷布,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止跑冒洒漏。(5)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高空抛掷,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6)强化运输车辆的管理,尽可能做到物料不泄漏,不洒落,并适度封闭。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机械对南面陈溪村有较大程度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一定的噪声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制定降噪措施,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施工厂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3)施工过程中除抢修和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浇灌混凝土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的冲孔、钻孔桩成型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原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敏感点张贴告示。(4)建筑施工禁止使用蒸汽桩机等;受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必须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作业时间限制在8:00~12:00,14:00~20:00。打桩、基础浇灌等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工序对周围影响最大,如安排在晚上作业会对陈溪村、中海金沙湾等居民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必须禁止高噪声设备晚上作业,即使是白天作业也应尽量安排在早上8:00~12:00,下午14:00~18:00,即居民上班时间,且施工时将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5)在施工前,必须修筑施工围墙,将施工区与外界隔开,并适当加高围墙,这样可以较好的减轻施工噪声对陈溪村、中海金沙湾等居民的影响。(6)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7)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免从住宅区旁边经过。(8)项目施工时应合理规划机械作业时间,加强施工机械使用的选择和管理:①施工机械尽可能选取运行良好的低噪声设备,并禁止在日间12:00~14:00、夜间20:00~07:00施工。对于不可避免必须连续施工的作业,必须向有关环保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领取允许夜间施工的证明并通告附近居民后,方可在核定时间的夜间开展施工。②建议建设方在近居民区一侧设置一些临时的屏障设施,阻挡噪声的传播。③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应合理安排时间。④在有电情况下避免使用柴油发电机组。⑤在挖掘作业中,避免使用爆破法。⑥建议用钻桩代替冲击打桩机,以焊接代替铆接,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冲击工具。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向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交由有资质的余泥余渣公司处理。(2)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3)选择弃土场不应占用农田,也不要靠近江河和水库,最好选择在山坳或低洼地带;弃土场的上游要设置导流沟。(4)弃土期应尽量集中并避开暴雨期,要边弃土边压实,弃土完毕后应尽快复垦利用。
5、施工期生态影响:(1)临时堆放场要设置围墙,做好防护工作,以减少水土流失;(2)雨季施工时,应备有工程布覆盖,防止汛期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平时尽量保持表面平整,减少雨水冲刷;(3)保持排水系统畅通;(4)本项目本身有一定的绿化设施,项目完成后要对水土保持工程及绿化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近期,污水管网尚未接驳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国昌一期的自建污水站进行生化处理,外排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cr从严执行一级B标准,即CODcr≤60 mg/L)后,排入白沙涌,最终排入水口水道。 远期,污水管网接驳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浓度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r≤500 mg/L、BOD5≤300 mg/L、SS≤400 mg/L、LAS ≤20 mg/L)后,汇入盐步污水处理厂(三期)进行生化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cr从严执行一级B标准,即CODcr≤60 mg/L)后,最终排入雅瑶水道。
2、废气治理措施:(1)停车场汽车尾气:根据预测结果,正常情况下地面停车场汽车排放的尾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但小区要加强机动车管理,要求进出车辆安装汽车尾气净化装置,严禁尾气超标的车辆驶入小区。(2)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柴油发电机的各污染物均可达到非道路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20891-2007)中Ⅱ阶段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对周围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3、噪声治理措施:(1)中央空调主机机组噪声:对中央空调主机机组的安装部位和规格进行统一安排、统一设计,以及考虑整体的协调性。(2)变配电房机噪声:变配电房设在地下室的变配电房内,变配电房采用隔声罩或隔声室,主变本体基础下加防振胶垫,主变室进风口增加消声百叶窗,排风采用低噪音风机并加消音器,将散热器与主变本体分开设置,油管使用防振接头等措施。(3)备用发电机噪声:本项目备用发电机房设在发电机房内,备用发电机房在安装设计上,均应对底座发电机安装采取减振措施,并对排气系统采取二级消声措施,在内墙四周及天花先设轻钢龙骨,并均匀铺设50mm厚超细玻璃棉,用玻璃丝线包裹,外用铝微穿孔板作护面吸声材料。隔声门应为双层钢板复合式结构,内填超细玻璃棉吸声材料,门厚100mm,经上述消声、吸声措施后不会对住户、公共场所等及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冷却塔噪声:本项目设冷却塔4台,均位于家具城楼顶东南面,冷却塔进行降噪设计,即在塔的进、排风口均安装消声器且对冷却塔安装隔声罩。(5)污水泵及各类风机噪声:污水泵及各类风机均采用低噪声型环保设备,而且放置在专用的设备房内,根据监测调查,设备在安装工艺上采取减振措施,并经墙体的吸声后,污水泵、风机等振动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居民及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6)社会活动噪声:在室内装修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小区应加强对商场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营时间,尽量避免人为噪声对周围住户的正常休息产生不良的环境影响。(7)汽车进出车库及区域内交通的噪声影响:完善本项目建成区内的车辆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区内的车流方向,保持区内的车流畅通;禁止区内车辆随意停放,尤其是不得在人行道上停放;限制区内车辆的车速;禁止车辆鸣笛,尽量降低交通噪声对项目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送到小区垃圾收集点,定时外运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2)包装废弃物外卖给回收公司进行二次利用。(3)建材家具次品和不及格品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三、 主要结论 国昌红星广场(红星美凯龙)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佛山市和南海区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建成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明显,同时对带动南海区域经济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在施工与营运期间将对附近的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但只要项目建设方能够在施工期、营运期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因此,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国昌红星广场(红星美凯龙)建设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4月18日至2012年5月2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白沙村白沙股份合作经济社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白沙村委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 邮编:528200 联系人:潘桂兴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1437309 电话:0757-8639363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olcy@21cn.com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国昌红星广场(红星美凯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年5月2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2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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