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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面新城蓝城阁(H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2-04-18
《沙面新城蓝城阁(H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佛山市南海黄岐沙面新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拟选址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海北大道1号建设沙面新城蓝城阁(H区),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北面、南面和东面均为已建的沙面新城小区,西面为沿江路。沙面新城蓝城阁H区总占地面积15892.5平方米,建筑面积105263.50平方米,计容面积79199.6平方米,容积率4.98,建筑密度23.15%,绿地率41.60%;项目建设5栋32层的高层住宅(自南往北为金怡轩、金碧轩、金晖轩、金华轩和金豪轩),规划住宅户数434户,机动车停车位666个,其中地面停车位36个,地下停车位630个;项目的首层配套零售商铺(不含肉菜市场),电房、入户大堂、物业管理房和消防控制中心等;本项目不配套垃圾收集点、社区医疗站、餐饮、酒店、洗车店、卡拉OK夜总会和会所等。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为房地产项目,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污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期施工工程污水和施工员工的生活用水。 (2)施工废气:包括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走行车道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 (3)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挖掘机、电锯、风动机等各种运输设备的噪声等。 (4)施工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弃土。 (5)施工期生态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会发生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形:一是基础开挖、土石方填埋和平整等工序形成土表层土石填料裸露、边坡裸露;二是土壤的裸露。当雨天特别是雨季来临时,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将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生活污水:项目建成使用后产生的污水主要是住宅区日常生活污水等。 (2)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燃气废气以及机动车尾气。 (3)运营期噪声:主要噪声源有污染源为各类水泵、变压器以及风机等。 (4)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二、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经施工现场化粪池处理,建筑污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盐步污水厂进行综合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雅瑶水道。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1)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施工前,将施工场地四周用围墙将施工区与外界隔开。施工现场设置钢制大门,高度不宜低于4m;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有缺口,禁止使用彩布条、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的材料,高度不宜低于2.5m。工地周边进行防护,在建建筑用细目滞尘网围闭,防止扬尘外逸。在项目工地四周设置隔离墙,同时应在施工现场配备除尘设备。(2)在施工区配备简易洒水车等洒水工具,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处定时洒水;开挖、钻孔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工地应配备车辆车轮洗刷设备或者在进出口处设置低洼水池,对进出运输车辆的车轮、车身表面黏附的泥土进行清除,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并定时对车辆进行冲洗。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3)对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等运输材料的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4)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临时推放场应有遮盖篷遮蔽,防止水泥等物料溢出污染空气环境。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以及水流引起物料流失。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5)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需安装尾气净化器,尾气应达标排放。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施工机械操作时应尽量远离敏感点,物料运输路线也应该绕开住宅区等敏感点,尽量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在项目边界设置围墙,围墙高度不应低于4米,把施工区域与外界隔开,并在项目工地靠近沙面新城的位置设置临时声屏障,其高度不应低于5米,以减少噪声影响对敏感点的影响。(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对高噪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进行必要的屏蔽防护。除此之外,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期间作业,因特殊需要延续施工时间的,必须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施工场界噪声应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限值之内,才能施工作业。(3)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在工棚内操作;不能进入棚内的,可采取围档之类的单面声屏障。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在西面靠近沿江路一侧,远离沙面新城等敏感点。(4)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应合理安排,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尽量减少交通堵塞。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及经过各敏感点时,严禁鸣笛,限速行驶,应不超过16km/h,可减少运输车辆行走时产生的汽车噪声,施工现场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5)施工单位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如用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混凝土搅拌站、皮带机机头等机械应安装消声器;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应注意对设备的养护和正确操作。项目桩基施工拟采用静压式桩基施工方式,产生的噪声较小。(6)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吊装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等指挥作业,以现代化设备代替,如用无线对讲机等。在挖掘作业中,避免使用爆破法。(7)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制定降噪措施,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8)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15天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报,并说明拟采用的防治措施。严禁高噪声设备(如打桩等)在作息时间(中午12:00-14:00及夜间22:00-6:00)作业。因施工需要而必须夜间连续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经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取得附近居民的谅解,并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建议将施工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以最大限度的重复利用。对可重复利用的建筑废物应规范堆放,不可重复利用的应及时清运,严禁随意抛弃垃圾。(2)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3)弃土运至佛山市政府指定的堆土场。
5、施工期生态影响防治措施:建筑施工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坡顶植被的破坏,并在其上坡修建截水沟。为项目破坏的地表迳流通道建设导洪道,沿坡地建设导洪沟,将雨季形成的洪水引走,避免水流对工程的冲刷,并与工程排水沟连通。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建议安排在10月至翌年3月进行,可减少水土流失量。施工时,在项目可能产生污水、地势较低处应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在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少开挖,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免受降水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遮盖物覆盖新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塌崩。在工程场地内需构筑相应容量的集水沉砂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废水和污水,经过沉沙、除油和隔油装预处理后,才能排放。运土、运沙石车要保持完好,运输时装载不宜太满,必须保证运载过程不散落。开挖后应及时覆土、恢复植被。根据项目所在地气候和土质条件,选择合适的树种或者尽量保留原有的部分景观树,在场地周围设立绿化带,形成绿色植被的隔离带,这样即可起到水土保持和防止土壤侵蚀的作用,也可以吸附尘埃、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建设单位根据现场实际制定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施工时严格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减少水土流失。取土时,保留表土以利复垦和路肩用土,开挖路基用土窑及时压实,以防新土壤被雨水冲刷而流失。在施工工地设置工程砌栏、挡土坝,防治水土流失。对于已经完成的堆土区,应加强绿化工作,尽快规划绿地和各种裸露地面绿化工作;一些备用的工程建设用地,在工程项目无法马上建设的情况下,也应进行临时性的绿化覆盖,降低水土流失的可能性。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外排浓度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盐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cr从严执行一级B标准,即CODcr≤60 mg/L)后,最终排入雅瑶水道。
2、废气治理措施:(1)居民油烟经家庭式油烟机处理后,经内置烟管(须进行隔热处理)引至各自楼顶天面高空排放。(2)地面机动车尾气,由于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因此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3)对于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由于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地下停车场设置机械通风系统,产生的机动车尾气经排风竖井引至3m的排气筒排放,避免机动车尾气在地下停车场聚集。在具体设计时,充分考虑排风口的数量、高度和朝向的设置,避开人流密集的地方。
3、噪声治理措施:(1)风机: 安装隔声罩和减震器及减震支架;室外风管的风速应控制在10m/s以下,风管采用双层结构,中间加80mm~100mm吸声材料;进出风口必须安装有足够消声量的消声器。(2)水泵:设减震基础,进、出水管要有软接头;水泵设在水泵房内,要搞好基础的减震和水泵房的密闭隔声。(3)变压器:变压器运行产生的低频噪声,其噪声值在55-60dB(A)。变压器运行时会产生的低频噪声和振动,建设单位拟将其放置在金晖轩、金怡轩首层的配电房内,并采取相应的消声、减振处理,降低变电器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停车场机动车噪声:合理规划布局来往车辆的车道,保持进出车流的畅通,禁鸣喇叭,严格管理停车的泊位顺序;在住宅区内充分利用植树种草以达降噪目的,以减少本项目各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固废的主要来源为居民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居民和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打包后,由环卫工人送到沙面新城已建小区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三、主要结论 沙面新城蓝城阁(H区)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佛山市和南海区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建成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明显,同时对带动南海区域经济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在施工与营运期间将对附近的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但只要项目建设方能够在施工期、营运期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因此,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在施工竣工后的预售房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的相关规定向购房者明确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4月18日至2012年5月2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黄岐沙面新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海北大道1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48 邮编:528200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5993998 电话:0757-8639363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沙面新城蓝城阁(H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年5月 2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 2012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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