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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南康保健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2-03-28
佛山市南海南康保健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里水镇大冲工业区,周围均为工厂企业,东面为虎头山,南面与良骐集团相邻,西面为大冲工业区大道,北面为东田洋公司和德茵可生物制药公司(10米)。周边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星照人家花园居住区,位于项目东北面,直线最短距离360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9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09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办公楼、小丸剂车间、前处理提取车间、变配电间、仓库、锅炉房及传达室,现有项目的原材料主要为中药材(粗材),主要产品包括陈李济品牌的乌鸡白凤丸、壮腰健肾丸、陈李济植物饮料等。为了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对设备进行调整,淘汰现有的2台4t/h的燃煤锅炉及1台2t/h的燃油锅炉,新增1台12t/h的燃煤锅炉(煤含硫率不高于0.8%,不使用生物质燃料),配套麻石水膜除尘、旋流板脱硫、SCR(尿素还原法)脱硝装置,并对烟囱进行改造。改扩建后,项目拟选用净药材作为原材料,扩大产品年生产量,员工数量及工作制度不变。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为中药饮片加工行业,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污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各种设备冷却排污水等。 (2)施工废气: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行走时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少量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 (3)施工噪声:施工过程中产生施工噪声主要包括设备运输车辆,设备安装吊车等。 (4)施工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维修垃圾等。 (5)社会环境:施工期间,要动用部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设备运输过程中会增加沿线地区的车流量,对城市交通产生一定干扰。与工程相关的道路主要是西面的里水大冲工业区大道(路面宽约20m)。目前里水大冲工业区大道交通较为顺畅。因项目施工引起的车流量的增加有限,不会对里水大冲工业区大道的正常交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运营期污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中药材原料清洗废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纯净水制备设施废水及员工办公生活污水,每天排放量约为80吨/天。 (2)运营期废气: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有①锅炉废气;②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③堆煤场无组织排放粉尘;④厨房油烟。 (3)运营期噪声: 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种机器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包括多功能提取罐、二效节能浓缩器、热风循环烘箱、水密丸成型机、乙醇回收器、颗粒机、制片机、高速粉碎机和锅炉,此外,还包括工厂人员活动的生活噪声、进出厂房的机动车噪声和各类水泵噪声等。 (4)运营期固体废物:本项目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饱和树脂、药品残渣、锅炉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二、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1)施工过程的施工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水道或排入市政管网,应作简单过滤沉淀处理后再外排,尽量回用于施工现场;(2)机械设备保证完好,防止泄漏油,并控制施工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1)涉及到地表开挖时,须洒水使作业地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2)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3)运土卡车及设备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对环境要求高的路段,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夜间运输,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影响;(4)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5)对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6)不得在施工场地进行混凝土搅拌作业,应使用预拌混凝土。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严禁高噪音、高振动设备在中午或夜间休息时间作业,在有市电供给情况下尽量不使用柴油发电机组发电;(2)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减少振动干扰范围。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施工区域内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与厂区员工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3)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4)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应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5)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6)施工车辆的物料运输应尽量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并采取适当防治措施,减轻物料运输的交通压力和物料泄漏,以及可能导致的二次扬尘污染;(7)严格遵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也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改扩建前后,项目废水的水质未发生明显变化,因此,本项目改扩建后仍然选用厂区原有废水处理工艺—二级氧化接触法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具体工艺为:项目废水首先经调节池调节水量及水质,使废水水量及水质相对稳定地进入到酸化池,加碱调节其pH值至7左右,然后进入混凝沉淀池进行预处理,再进入接触氧化池进行生化处理,经处理后二沉池沉淀出水,污泥经浓缩后外运。改扩建后,项目废水排放浓度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表2标准,即CODCr ≤100 mg/L,氨氮≤8 mg/L,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以保证达标排放至项目西面的排水渠。
2、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改扩建后12t/h的燃煤锅炉废气通过采用“麻石水膜除尘+旋流板脱硫+SCR(尿素还原法)脱硝”的工艺处理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765-2010)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新增的部分机器设备均位于原来车间内,噪声源与原设备一样,只是数量有所增加;新锅炉也放置于原锅炉房中。机器设备噪声与锅炉噪声经过原有车间和厂房的隔声、消声、减震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总厂四周边界噪声增值均小于3分贝,且项目位于里水镇大冲工业区,最近的居民点在360米,因此本项目机器设备噪声经隔声和消声处理后,不会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的员工生活垃圾和药品残渣交由环卫车拉走卫生填埋,锅炉炉渣(含冲灰水污泥)交由某制砖厂定期收购资源化利用。餐厨垃圾和废饱和树脂树脂属于严控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严控废物处置中心处理。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压滤后外运交由专业处理此类废物的单位处理。经上述处置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不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佛山市南海南康保健有限公司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符合佛山市南海区总体发展规划,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同时确保项目做好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3月28日至2012年4月11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六、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南康保健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大冲工业区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5606002 电话:0757-8639363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佛山市南海南康保健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年4月11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2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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