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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港时尚创意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2-02-24

虹港时尚创意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佛山市南海区大方向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4%)选址于三山港口路以东、长江路以南储备地28号地B地块建设虹港时尚创意中心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4栋10层(编号1#~4#)和1栋13层(编号5#)的科研设计用房,各科研设计用房之间由2层的研发厅连通(包括地下建筑2层),并于3#、4#、5#中间及项目西北角建设下沉广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9697.1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98960.67m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14241.66m2,容积率为2.3,建筑密度为39%,绿化率30%。项目运营过程主要以出租的形式将研发厅、展览厅及商业出租给客户,研发、展览产品类型主要为以高端科技的设计、研发、文化传媒 、产品/工艺设计、建筑设计等为主,不涉及生产、制造等加工生产。本项目商业类型主要电子、书屋、服饰等小商铺,商业建筑内不设置洗车厂、卫生站、市场、超市、洗浴中心、卡拉ok等;项目内不设置中央空调,无冷却塔设备;项目内不设垃圾收集房,配套停车位147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32个,地下停车位1238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有施工过程风力扬尘、车辆行驶的动力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如铲车、装载车、电锯、机械挖掘机、搅拌机产生的机械噪声,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弃土等产生的施工固废,喷洒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水、施工人员生活用水等产生的废水污染。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有:产生的废水包括科研办公、展厅物业等生活污水,餐饮含油污水以及地下车库冲洗污水等;废气主要来自餐饮厨房油烟;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机动车尾气;噪声主要为发电机组、各类水泵、风机、变压器等设备运行噪声,卸货区噪声、汽车噪声等。固废的主要来源为日常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等。

 

三、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针对建筑污水,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以及混凝土搅拌机及输送系统的冲洗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尽可能回用到施工中去,如回用于设备、车辆冲洗,施工场地裸地和土方的洒水抑尘等。

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经施工现场化粪池处理,工地食堂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与一般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三山物流港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排入橹尾撬涌,最终汇入平洲水道。

 

2、大气污染的防护措施:

(1)开挖、钻孔和拆迁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3)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4)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置,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5)运输车辆加蓬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6)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7)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工地食堂应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电炊具,不能使用燃油炊具。(8)施工单位应设置指示牌及明显限速禁鸣标志,引导车辆减少怠速,尽量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9)施工机械应使用电作能源或优质柴油(含硫量低于0.2%)作燃料。(10)施工现场设置钢制大门,高度不宜低于4m;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有缺口,禁止使用彩布条、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的材料,高度不宜低于2.5m;工地周边使用密目式安全网(2000目/100cm2)进行防护。(11)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源控制。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型等;或选用带隔声、消声的设备。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对脱焊和松动的架构件,要补焊加固,以减少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基座,降低噪声。(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对高噪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进行必要的屏蔽防护。除此之外,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期间作业,因特殊需要延续施工时间的,必须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施工场界噪声应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限值之内,才能施工作业。(4)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吊装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等指挥作业,以现代化设备代替,如用无线对讲机等。在挖掘作业中,避免使用爆破法。建议用钻桩代替冲击打桩机,以焊接代替铆接,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冲击工具。(5)对施工场所,设置2.5m以上围蔽;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在其施工各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或竖立大型广告牌,以减少噪声的影响。(6)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在工棚内操作;不能进入棚内的,可采取围档之类的单面声屏障。(7)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经过居民区时,车辆应限速行驶,减少鸣笛。(8)施工机械应采用市电,以避免柴油发电机组的噪声和柴油机废气的产生。(9)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10)施工现场设置群众接待室,指定环保联络员,及时处理周围居民的投诉。定期走访周边的居民区,倾诉群众诉求,发布公开信告知施工内容、施工时间及采取减少噪音的具体措施,争取周边群众的谅解。(11)个人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以戴个人防噪声用具为主。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可配备耳塞、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中的有关规定。(2)按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3)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4)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设置密封式临时垃圾站,以免污染周围的环境。(5)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剩余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6)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固体废物。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含油污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地下车库冲洗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外排浓度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一同汇入三山物流港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生化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cr从严执行一级B标准,即CODcr≤60 mg/L)后,排入橹尾撬涌,最终汇入平洲水道。

 

2、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餐厅厨房油烟经烟罩收集,通过静电油烟处理器进行油烟净化处理及除异味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后,由风机引至专用烟道(须进行隔热处理),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针对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燃烧废气:燃烧较完全,尾气各污染物的外排浓度均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49.3m。

对于停车场机动车尾气,由于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停车场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地下车库产生的机动车尾气经排风竖井引至首层排放,排放口避开人群、敏感点设置。机械通风避免了机动车尾气在停车场内聚集。排风口经百叶窗外排,在具体设计时,充分考虑排风口的数量、高度和朝向的设置,避开人流密集的地方。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风机、发电机房、水泵房等等。拟建项目建成后各边界的叠加值在边界均无超标,对周围的环境基本上没有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垃圾应分类收集,袋袋密封,及时清理外运。(2)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属于《广东省严控固废名录》编号HY05的严控固废,须暂存在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内,再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外运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商业垃圾由环卫工人定时环卫部门外运处理。(3)废油脂: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固废名录》编号HY05的严控固废,须交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四、主要结论

本评价报告书认为,建设单位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总体上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符合国家、地方环保标准,因而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是可行的。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2月24日至2012年3月8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方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平三路6号

联系人:谭炳权   电话13902411331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    0757-86393631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虹港时尚创意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38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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