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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银龙餐厅(转名、转法人、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2-02-20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银龙餐厅(转名、转法人、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管路麻奢段45号,主要经营中式餐饮。现在根据建设单位实际规划情况以及适应市场的需求,建设单位提出转名、转法人和改扩建申请。餐厅注册名称由“华隆酒楼”转名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银龙餐厅”,法人由原来的蒲风卿现转为陈志强。项目改扩建后,淘汰了改扩建前的柴油气炉,只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燃气炉煮食,餐位增加到230个。项目改扩建后餐饮面积为410m2,总投资20万元人民币,年产值23万元。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该项目厂房现已建设完成,因此,无施工期污染。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餐饮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厨房燃料废气、厨房油烟、厨余垃圾、废油脂、员工生活垃圾和噪声等。 (1)运营期污水:餐饮含油废水、生活污水。 (2)运营期废气:厨房燃料废气、厨房油烟。 (3)运营期噪声:主要噪声污染源来源空调噪声,厨房油烟净化器运行噪声以及就餐时人群谈话噪声等。 (4)运营期固体废物:厨余垃圾、废油脂、员工生活垃圾。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①餐饮含油废水:项目改扩建后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进行预处理后,建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使其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排污管网排入附近内涌;②生活污水:项目改扩建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建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使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通过排污管网排入附近内涌。
2、废气治理措施:①厨房燃料废气:改扩建前项目柴油燃料产生的各污染物直接引至楼顶排放(楼顶高为18.5m),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改扩建后厨房全改为液化石油气燃气炉,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②厨房油烟:项目改扩建后建筑面积约410平方米,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中的中餐类饮食业单位建筑面积为201~500m2,推荐油烟排风量为10000~24000m3/h。结合参考同类项目的类比资料,本项目的油烟废气产生量取23000m3/h。按营业时间8小时/日、360日/年计算,则项目油烟废气年产生量为6.624×107m3。油烟废气的主要成分是动植物油遇热挥发、裂解的产物等,产生浓度约为6mg/m3,则项目油烟的产生量为0.3974吨/年。按有关环保行政部门的规定,油烟废气须落实油烟治理,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中型标准要求。项目所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经由内置的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楼顶高为18.5m)。
项目在按规划要求合理布设厨房及专用排烟管道的位置,按要求落实油烟治理,油烟经处理达标后,经由内置的专用排烟管道引至主楼楼顶高空排放(楼顶高为18.5m),则本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改扩建前后所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餐饮营业过程时人流喧哗以及各类机械、通风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这些噪声的强度值为70~80dB(A)之间。为使本项目投产后不对员工健康、外界环境及民居造成明显影响,必须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使项目边界噪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边界噪声排放限值2类和4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①厨余垃圾属严控废物,须交由具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②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中的HY05类,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③员工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主要结论 本评价报告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对促进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上述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国家、地方的环保标准,因而本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二、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表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02月17日至2012年03月01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五、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银龙餐厅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管路麻奢段45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44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13928638923 电话:0757-85683881 传真: 传真:0757-85683881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银龙餐厅(转名、转法人、改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年03月01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2年0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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