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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富林尚观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观嘉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2-01-13

佛山市富林尚观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观嘉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尚观嘉园位于南海区罗村街道兴塱大桥以西、罗村大道以北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3°03'10.13",东经113°02'19.39"。本项目四至情况为:西北面紧邻良安主涌,隔河涌约40m为罗村街道居民;东北面为农田;东面约100m为罗东新邨;南面为兴塱中路;西面为中国石化加油站、兴塱广场和兴塱广场配套商铺、公寓宿舍楼;西北面约145m为罗南新邨。

 

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人民币,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8017.3m2,分为A、B地块。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为46999.3m2,B地块用地面积为51018m2。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为387612.08m2,共建设37座17层的高层商住楼,配套商业(含餐饮)、社区用房、垃圾收集站、公厕、物业管理用房、停车位(共设停车位2383个,其中地下停车位2163个,地面停车位220个)等公共设施,设置2台600kw的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等,设置住户约2750户,居住人口约8800人。项目容积率为3.1,建筑密度为35%,绿化率为30%。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为房地产项目,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污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2)施工废气:施工扬尘,按扬尘产生的原因可分为风力扬尘和动力扬尘,装修期间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

(3)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打桩机、各种运输设备的噪声等。

(4)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会产生大量余泥、渣土、地表开挖的余泥、施工剩余废物料和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5)施工期生态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会发生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形:一是基础开挖、土石方填埋和平整等工序形成土表层土石填料裸露、边坡裸露;二是土壤的裸露。当雨天特别是雨季来临时,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将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餐饮厨房油烟废气和燃料废气、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和燃料废气、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燃料燃烧废气、垃圾收集站及公厕臭气。

(3)运营期噪声:主要噪声源有商铺、商业经营场所噪声以及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停车场的机动车噪声等。

(4)运营期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生活垃圾,粪渣、餐厅和食堂固体废物,废油脂以及含油抹布、废机油等。

 

二、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地块四周应在施工前铺设截流管或截流沟,防止施工期产生的泥浆水或表面径流产生的污水流入地块内和西北侧河涌,以及周边道路,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周围景观环境。施工工程污水需要及时泵走,泵出的水为泥浆水,不能随意排放,必须先经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或外排。对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不能直接排放,应设置活动式临时厕所,为减少对地块内良安涌支流和西北侧良安涌的影响,本环评建议在施工前首先将项目所在地块内的雨、污管网铺设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施工人员进场时,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可经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引至罗村务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直接向河涌直接排放施工时产生的各类废水。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①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施工前,建筑施工场地必须设置统一的围档,将施工场地四周用围墙将施工区与外界隔开,并适当加高施工围墙和设细目滞尘网,同时应在施工现场配备除尘设备。②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施工计划。车辆行走路线应尽量避开行走东侧的规划道路。车辆进入建城区中心及施工现场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工程车辆慢速行驶,应不超过16km/h,可减少尘土飞扬。③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④施工现场残土、沙料等易生尘物料必须采取覆盖防尘网(布)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并要经常进行洒水保湿。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清运残土、沙土及垃圾等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护栏,并采取苫布全覆盖措施,以防止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和扬尘对罗东新邨、罗村街道大厅街居民区和罗南新邨居民,以及先期建设居民楼和周围环境的影响。特别在后期居民楼施工期期间,严禁将先期建设时产生的残土沙料等堆放在先期建设的小区内,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建议建设单位在对后期建筑施工时期,在靠近先期开发的居民楼一侧设计隔声屏障或优先种植绿化带。⑤施工现场主要结合设计中的永久道路布置施工道路,施工道路的基层做法按设计要求执行,将道路进行硬化处理,以减少道路扬尘。⑥混凝土搅拌由专业厂家提供商品混凝土,混凝土进车、卸料、浇注应加强管理,做到文明生产;料斗应封闭,不能有泄料口;落地残料应一车一清,不能形成堆积现象,车体轮胎应人工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⑦在对后期建筑物进行施工期期间,严禁将后期建筑施工时产生的残土沙料等堆放在已开发的区域内,影响居民区的生活环境。建议建设单位在对后期地块建设时期,在靠近已建地块一侧设计隔声屏障或优先种植绿化带,并设置围墙进行分隔。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制定降噪措施,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作业区,对建筑施工机械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放在远离东侧敏感点区域,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同时严禁在作息时间(中午12:00~14:00及夜间22:00-6:00)。因施工需要而必须夜间连续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经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并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③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吊装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等指挥作业,以现代化设备代替,如用无线对讲机等。在挖掘作业中,避免使用爆破法。建议用钻桩代替冲击打桩机,以焊接代替铆接,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冲击工具。④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型等;或选用带隔声、消声的设备。⑤对于高噪声施工设备严禁靠近已开发区域。对于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应位于设备或已开发区域的边界设置移动式隔声屏,减少施工噪声对地块内已开发居民区的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对于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时,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同时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施工队的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施工期生态影响防治措施:①工程施工尽量避开暴雨时分,可以大大减少土壤流失量。②取土时,保留表土以利复垦和路肩用土,开挖路基用土窑及时压实,以防新土壤被雨水冲刷而流失。③在施工工地设置工程砌栏、挡土坝,防治水土流失。④在适当的位置修建多处沉沙池,使降雨径流中沙土经沉淀后向外排放,并及时清理沉淀池。⑤对于已经完成的堆土区,应加强绿化工作,尽快规划绿地和各种裸露地面绿化工作;一些备用的工程建设用地,在工程项目无法马上建设的情况下,也应进行临时性的绿化覆盖。⑥在项目基建施工中的弃土、弃石,首先应利用挖方作填方,在工程设计上力求“挖填平衡”,若单本项目的土方较难做到“挖填平衡”,但应做到尽量就近做到土方平衡。对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凹地,应利用废弃土石料回填整平,并在表层进行覆土,加以改造利用。⑦在道路两旁的边坡和空旷地带栽植行道树和防护林,乔、灌木栽在公路路堑的边坡、坡脚、扩坡道路及边沟以外的地方;在公路路肩上不得栽种。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分别经兴塱中路和罗东新村的市政污水管网引入罗村务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Cr从严执行60mg/m3)后,排入良安截洪沟,经良安主涌再通过罗村涌汇入佛山水道。

 

2、废气治理措施:①餐饮在进驻后运营前对厨房的油烟污染治理设施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建议处理效率应不低于85%。经净化处理后餐饮厨房油烟废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的要求(≤2mg/m3),餐饮厨房油烟分别由A地块和B地块独立设置的3层商业裙楼内设置的专用烟道引至裙楼楼顶排放。②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吸排油烟机处理后,统一由内置烟道引至各居民楼楼顶排放。③地面机动车启动时间较短,污染物排放量少,露天空旷条件容易扩散,且停车位均面临项目地块的边界,扩散条件好,并设置地面硬地绿化,有助于对污染物的吸收,故项目地面机动车尾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将废气引至一层地面排放,排风口距地面约2.5米。④备用发电机使用轻柴油(S<0.2%)作为燃料,废气由内置烟道分别引至4座和21座商住楼楼顶排放,同时要求烟道的设置应做好隔热、隔声、防漏措施,并且应避开或远离居民的卧室。⑤垃圾收集站仅作为垃圾的临时储存点,居民住宅楼每层楼的垃圾桶应加盖,保证每天清运不低于3次;并对垃圾桶定期清洗、消毒;建议居民及商户垃圾全部采用垃圾袋封装,做到垃圾不落地;垃圾收集站采用封闭式设计,同时用生物除臭方法,将生物除臭剂喷洒在生活垃圾上。公厕臭气各污染物产生量很小,通过排气扇引至室外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①水泵均采用低噪声型环保设备,而且位于地下室专用设备房内,设备在安装工艺上采取了减振措施,并经墙体的吸声后,水泵振动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居民及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②选择低噪声型的通排风机,安装时采取减震、消声等措施,其产生的噪声经墙壁等阻挡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③变配电房采用隔声罩、隔声墙或隔声室,主变本体基础下加防振胶垫,主变室进风口增加消声百叶窗,排风采用低噪音风机并加消音器,将散热器与主变本体分开设置,油管使用防振接头等措施,同时,变配电机在安装时应对底座加装减振措施。④备用发电机在安装设计上,建议对底座发电机安装采取减振措施,并对排气系统采取二级消声措施,发电机房在内墙四周及天花先设轻钢龙骨,并均匀铺设50mm厚超细玻璃棉,用玻璃丝线包裹,外用铝微穿孔板作护面吸声材料。隔声门应为双层钢板复合式结构,内填超细玻璃棉吸声材料,门厚100mm,经上述消声、吸声措施后使发电机噪声不会对住宅楼,及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⑤建议加强对沿街商铺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营时间,尽量避免其产生的噪声对居民的正常休息产生不利的环境影响。建议本项目居民区沿街商铺不应设卡拉OK等社会活动噪声较大的行业,禁止商铺利用音响或其他噪声方式进行促销活动。⑥加强对居民区的交通管理,如分清生活道路,交通道路,同时对交通道路进行规定,设立禁鸣标志,确保居民区交通通畅和保持安静。同时,限制区内车辆行驶速度。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①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商业垃圾进行收集分类后可回收利用的出售给回收商,不可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②餐饮产生的餐饮垃圾和潲水油必须按照《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委托取得严控废物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

 

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佛山市富林尚观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观嘉园建设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符合佛山市南海区总体发展规划,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同时确保项目做好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1月13日至2012年1月31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六、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富林尚观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北湖一路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0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李峰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13925403377                                电话:0757-8639363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佛山市南海俊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名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131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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