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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产业车辆(佛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2-01-05

比特产业车辆(佛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比特产业车辆(佛山)有限公司租用佛山市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银海大道外资工业村9号的厂房。项目西面是工业园内支路濑良路,隔路是濑良(佛山)精冲有限公司和久田(佛山)精冲有限公司;北面是工业园内厂房建设用地;南面是在建厂房、昼田(佛山)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东面是低矮的小山岗(低于9m)。项目总投资600万美元,占地约4805m2,建筑面积约3276m2,主要生产电动托盘车和电动堆高机各750辆/年,预计在2012年1月建成正式生产。项目只设一个建筑面积约3276㎡的钢结构厂房,厂房内按功能和生产工序进行分区,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焊接生产线、清洗生产线、干燥生产线、涂装生产线(喷涂工艺采用空气喷涂技术)、组装生产线、质量检查线和包装生产线,辅工程为办公楼(新建)、配电房(不设备用发电机)。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污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地基挖掘时产生含大量淤泥的施工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和动植物油。

(2)施工废气:建筑施工引起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

(3)施工噪声:各种建筑施工机械运转噪声。

(4)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会产生大量余泥、渣土、地表开挖的余泥、施工剩余废物料和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5)施工期生态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会发生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形:一是基础开挖、土石方填埋和平整等工序形成土表层土石填料裸露、边坡裸露;二是土壤的裸露。当雨天特别是雨季来临时,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将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运营期废水:来源于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员工的日常生活污水其中清洗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约1个月更换一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2)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焊烟、喷涂及后续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及少量氨气。

(3)运营期噪声: 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主体设备(包括焊接机、焊接变位机、高压洗净机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辅助设备如各种风机、水泵、吊车、空气压缩机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4)运营期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涂料容器罐、废润滑油和液压油容器罐、废洗净剂容器罐,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更换下来的清洗废水及处理过程产生的泥渣和油渣、更换的废纤维滤料,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覆盖胶带(粘有油漆),组装过程中产生的废电池、废含油抹布、废矿物油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焊渣、废焊条、焊接过程中收集的焊烟粉尘、包装废弃物、废零部件。生活垃圾包括一般办公、生活垃圾和员工餐厅产生的餐饮垃圾。

 

二、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施工工程污水通过截污沟收集后引到临时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内的污水管网引至横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然后排入东主涌。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①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在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②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其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③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离开装卸场前先将车辆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④应首选使用商品混凝土,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⑤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⑥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将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遮盖。⑦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进行清理,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建设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应注意对设备的养护和正确操作。②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施工;施工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区。③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应合理安排,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尽量减少交通堵塞。④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作息时间(中午和夜间)作业。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15天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报。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①尽量保持施工过程土石工程的平衡,减少弃土;②施工单位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③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5、施工期生态影响防治措施:①必须保持基坑底土层的原状结构,尽量缩短基底暴露时间,防止基坑浸泡,雨季施工应在基坑边挖排水沟,防止地表径流水流入基坑;②渗漏出来的地下水主要是泥浆水,建议在开挖的基坑旁设排水沟,把渗漏水收集后通过临时的沉砂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基本不会周边的地下水造成影响。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零部件的除油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除油清洗废水经两级高效纤维过滤器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的洗涤用水水质标准要求会回用不外排,定期更换的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外排的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6)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横江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然后排入东主涌。因此项目投入使用后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焊接工序的焊烟及涂装、干燥工序的漆雾、有机废气、氨气排放。焊接工作台上配套集尘系统,焊烟经烟尘净化器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集中排放。涂装废气经吸尘滤器、活性炭两级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其中总VOCs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的Ⅱ时段标准,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集中排放。干燥房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总VOCs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的Ⅱ时段标准,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根据大气无组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不需要设立大气环境保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焊接机、清洗装置、通风装置、配电房、空气压缩机、循环水泵等设备噪声。建设单位对上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涂料容器罐、废润滑油和液压油容器罐、废洗净剂容器罐,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更换下来的清洗废水及处理过程产生的泥渣和油渣、更换的废纤维滤料,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覆盖胶带(粘有油漆),组装过程中产生的废电池、废含油抹布、废矿物油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焊渣、废焊条、焊接过程中收集的焊烟粉尘、包装废弃物、废零部件。生活垃圾包括一般办公、生活垃圾和员工餐厅产生的餐饮垃圾。

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并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可回收黎涌的出售给资源回收商,不可回收的固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内不设厨房,用餐统一从外订餐,产生的餐饮垃圾由送餐公司清理运走并委托有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一般办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比特产业车辆(佛山)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符合佛山市南海区总体发展规划,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同时确保项目做好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1月5日至2012年1月18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六、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比特产业车辆(佛山)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银海大道外资工业村9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16                                     邮编:528200

联系人:周仁华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5433220                               电话:0757-8639363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zhourenhua@bt-mf.com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比特产业车辆(佛山)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118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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