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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叶阳光新城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2-01-04
金叶阳光新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金叶阳光新城项目位于南海区狮山镇松岗办事处松岗大道南13号,东面为狮山镇禅炭路路,北面为空地,西北面为显岗村,西面为铸安不锈钢厂,西南面为菜地,南面有南海松岗不锈钢厂。由佛山市南海区建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居住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1236.96平方米(根据《南海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需部分用于城市公共道路建设,故实际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2385.61平方米,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总建筑面积为144796.01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62385.62平方米,综合(净)容积率为2.04,总建筑密度为29.6%,绿地率为30.4%。
本项目为一商业居住小区项目,以住宅为主,共有楼房57栋,包括小高层住宅10栋,楼高11层,多层住宅47栋,楼高5至6层,幼儿园一所,楼高3层,并配套物业管理、配电房、公厕及垃圾收集点等设施,不配套会所、餐厅,不安装发电站机和中央空调。一二三期皆设有沿街商铺,其中一期设有商业中心。据现场调查,项目沿街商铺主要以零售业为主,未设餐饮等行业;商业中心用于住房销售及该单位办公,现由于住房已销售完毕,准备出租。
本项目总投资人民币8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4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为房地产项目,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污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期施工工程污水和施工员工的生活用水。 (2)施工废气:包括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走行车道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装修期间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 (3)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打桩机、各种运输设备的噪声等。 (4)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会产生大量余泥、渣土、地表开挖的余泥、施工剩余废物料和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5)施工期生态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会发生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形:一是基础开挖、土石方填埋和平整等工序形成土表层土石填料裸露、边坡裸露;二是土壤的裸露。当雨天特别是雨季来临时,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将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生活污水:项目建成使用后产生的污水主要是住宅区内居民日常生活污水、公共配套设施的污水和垃圾收集房冲洗污水等。 (2)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居民和幼儿园厨房燃气废气和油烟、半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及垃圾收集站臭气。 (3)运营期噪声:主要噪声源有商铺、商业经营场所噪声以及水泵、风机、停车场的机动车噪声等。 (4)运营期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
三、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1)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筑路材料的运输过程中防止洒漏条款,堆放场地不得设在项目周围水体附近,以免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污染。(2)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蓬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3)在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和水土保持要求,严禁将施工泥浆及建筑垃圾倒入水体,必须保持周围水流通畅,以免增加河道淤积,影响行洪;施工区设置必要的排水沟用以疏导施工废水,排水沟土质边坡及时夯实。(4)施工生产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周围水体,施工营地可考虑利用周边居民区既有住宿,新建营地附近应建设好临时的生活设施,临时食堂的厨房废水设简易的隔油池;设临时厕所、化粪池,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城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1)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提供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提请排污申请。工程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发难,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2)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3)施工期间,项目占地范围各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消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4)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5)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沙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一系列措施减少扬尘;(6)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7)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视情况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抑尘剂等抑尘措施;(8)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建材等,应采用防尘网或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土石方阶段施工及打桩阶段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周末或假期,以减少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期间作业,因特殊需要延续施工时间的,必须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施工场界噪声应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限值之内,才能施工作业。②施工单位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③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远离最近敏感点,有必要时,在施工边界设临时隔声屏,以减少噪声对村民的影响。④在有供电局电供给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柴油发电机组。在施工场地边界建设临时围墙,围墙必须为大于24cm的砖质墙。⑤建筑施工禁止使用蒸汽桩机等。⑥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⑦建筑施工禁止使用蒸汽桩机等;受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必须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作业时间限制在8:00~12:00,14:00~20:00。打桩、基础浇灌等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工序对周围影响最大,如安排在晚上作业会对罗村花园、甘坑村等居民及罗村高级中学的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必须禁止高噪声设备晚上作业,即使是白天作业也应尽量安排在早上8:00~12:00,下午14:00~6:00,即居民上班时间,同时尽量选择在教师学生休假时间,且施工时将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和学校的一侧。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①废弃建材、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地点填埋。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运走、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③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④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⑤施工期的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施工期生态影响防治措施:在工程施工期间,分片、分批进行挖方与填方,有秩序按规划进行施工。施工尽可能避开雨季,以大大减少土壤流失量。对开挖后的裸露坡地,需盖上覆盖物,避免降雨时的水流直接冲刷。为减少雨季水土流失和生态景观的影响。在挖方和填方时,要建好护坡墙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塌方和水土流失:在土方工程完成后,应加强绿化工作,尽快规划绿地和各种裸露地面绿化工作,恢复绿化,使生态景观得到好转。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水分流系统。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道。本项目废水以住宅区内居民生活废水为主,项目污水排放总量为956.07m³/d(34.9万m³/a)。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管道排入机场涌。
2、废气治理措施: (1)居民油烟废气经家庭式抽油烟机处理后,经内置烟管(须进行隔热处理)引至各自楼顶天面高空排放。幼儿园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2)垃圾收集房臭气: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按时派人将垃圾清走,统一处理,不得让垃圾过夜;管理部门要定期喷洒除臭剂与保持场内卫生。在垃圾收集房周围,合理规划和种植一些可以散发香味的树木、花卉减轻臭气影响。由于垃圾收集房为封闭式设计,设置位置合理,规模小,临时堆放量小,清运及时,因此产生的臭气不会对周围大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3)对于半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由于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因此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3、噪声治理措施:(1)水泵:①设减震基础,进、出水管要有软接头;②水泵设在水泵房内,要搞好基础的减震和水泵房的密闭隔声。(2)其它风机:配套安装减震器,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3)停车场机动车噪声:合理规划布局来往车辆的车道,保持进出车流的畅通,禁鸣喇叭,严格管理停车的泊位顺序;在住宅区内充分利用植树种草以达降噪目的,以减少本项目各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固废的主要来源为居民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居民自行打包后,由环卫工人送到小区垃圾收集房,定时外运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定期消毒、灭蝇、灭鼠,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金叶阳光新城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符合佛山市南海区总体发展规划,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同时确保项目做好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1月17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建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海区狮山镇松岗办事处松岗大道南13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0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罗瑞柄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13927789972 电话:0757-86393631 E-mail:Fsnhjj@126.com.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东成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2年1月17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2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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