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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颜峰灿烽拉丝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1-12-20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颜峰灿烽拉丝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颜峰灿烽拉丝厂位于佛山市南海大沥镇颜峰工业区26号,项目东面为宝耀五金铸造厂,北面、东面为工业区厂房,南面隔工业区道路为厂房,西面隔工业区道路为钊兴废旧金属回收公司。本厂始建于2005年,为专业生产拉铝丝的企业。为了配合大沥镇铝型材及相关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同时根据市场需要,厂方拟投资40万元人民币,在原址进行改扩建,淘汰原有的1台搓灰炉,将原有的2t反射炉改造成6t反射炉,保留原有的1台连铸轧机、1台退火炉及3台拉丝机,新增1台搓灰机、1台退火炉(共2台)、3台拉丝机(共6台)及1套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并扩大铝丝生产规模至4080吨/年;反射炉以180#重油及含硫率为0.5%的柴油为燃料,退火炉以0#柴油为燃料,其它设备均以电为能源,改扩建后项目新增员工20人(共30人),年工作250天,三班制生产,每班为8小时。改扩建项目供电、供水等公共配套设施均依托现有厂区设施。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改扩建项目均在原有已建成的厂房内进行,故本项目施工期不存在环境污染。

 

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主要来源于搓灰机和反射炉废气、厨房油烟废气。

(2)废水:废气脱硫除尘废水、冷却水和生活污水。

(3)噪声:铸轧机、拉丝机、风机和泵等生产设备

(4)固体废弃物:搓灰工序产生的灰渣、铸轧拉丝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废乳化液、脱硫除尘沉淀固废、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等。

 

 

二、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①搓灰机和反射炉废气

本项目搓灰机和反射炉废气经过布袋除尘+旋流板脱硫除尘塔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且SO2排放总量满足当地排放总量相当于燃料含硫率在0.2%水平的标准要求。废气处理设施的脱硫效率为75%,烟(粉)尘处理效率为90%,氟化物去除率为50%。

②厨房油烟废气

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废气,将其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小于2mg/m3后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①脱硫除尘废水

项目脱硫除尘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

②冷却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③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大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机场涌。

 

3、噪声治理措施:拟对主要的声源设备,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和机理不同分别采用了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了降噪处理。经治理后,可以满足保护操作工人的身心健康需要,加上围墙隔音、绿化降噪及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废乳化液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理。搓灰工序产生的灰渣、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铸轧拉丝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脱硫系统固废可外运用作填路材料或制石膏板原料。

 

三、 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颜峰灿烽拉丝厂改扩建项目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措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应急计划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3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颜峰灿烽拉丝厂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

地址:佛山市南海大沥镇颜峰工业区26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16                                 邮编:528200

联系人:邝柱才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13802468963                            电话:0757-8639362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颜峰灿烽拉丝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1年12月31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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