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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骏力铝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1-09-09

《 佛山市骏力铝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佛山市骏力铝厂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为骏力铝厂)原名佛山市南海水头骏力不锈钢铝材厂,原厂成立于1992年,原厂位于南海区大沥镇水头工业大道,主要生产铝材,年产铝材1600 t,于2004年取得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相关批复。

原有企业已运营多年,厂房和设备都较为陈旧,不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严重制约企业的发展,原厂拟在原址进行技改、扩建,增加生产设备并租用伟业铝厂一个熔铸车间(位于骏力铝厂西南面,东侧为恒昌铝厂,南侧为隔工业南一路为伟业铝业,西南隔15米为永华铝厂,北面紧靠永华铝厂),由伟业铝厂引入12t反射炉2台和搓灰机1台,淘汰原有1台13t反射炉及氧化着色生产线。保留原有厂房,再租用伟业铝厂的熔铸车间(位于骏力铝厂西南面)。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改扩建后年产铝型材约为17083 t/a。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运营期废水:来源于员工的日常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反射炉废气、搓灰机废气、棒炉废气、时效炉废气及食堂油烟。

3、运营期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熔铸车间、风机房、水泵房、车辆噪声等。

4、运营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铝灰渣、除尘废渣。

 

二、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然后引入盐步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沙涌,然后汇入雅瑶水道。

 

2、废气治理措施:

(1)改扩建后熔铸炉以天然气为燃料,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NOx。采用高温布袋除尘器的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各废气污染物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排放限值。

(2)搓灰机废气:主要的污染成份为粉尘及铝等金属微粒,采用布袋除尘处理设备,经处理后搓灰机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排放限值后经15m 排气筒排放。

(3)棒炉以0#轻质柴油作为燃料,时效炉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经排烟竖井引上至屋面高空排放,处理后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排放限值。

 

3、噪声治理措施:

(1)项目在平面布置上优化设计。采用“闹静分开”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建议尽量将熔铸车间及废气处理系统的高噪声源远离厂界。

(2)采取声学控制措施,要求风机、各类泵、空压机、反射炉均建有良好隔声效果的站房,避免露天布置,并视条件进行减震和隔声处理。尤其做好熔铸车间的隔声措施、风机和泵的消声隔声措施。

(3)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

(4)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如水泵的维护,风机的接管等。

 

4、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为一般工业废物,生产固废全部外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佛山市骏力铝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符合佛山市南海区总体发展规划,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同时确保项目做好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1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23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六、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骏力铝厂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海区大沥镇水头工业大道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31                                 邮编:528200

联系人:潘乐华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5568162                          电话:0757-8639363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 佛山市骏力铝厂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1921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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