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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沐田运动产品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1-09-05

佛山市沐田运动产品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原三鹰运动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后更名为佛山市沐田运动产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主要生产销售运动自行车及零配件的企业。原厂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二路,现申请搬迁至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办事处逢涌象台村(和桂工业园夏西工业区),并更名为佛山市沐田运动产品有限公司。项目北面为开发用地,再往北为建设厂房;项目东面为工业空地,再往东为废弃水泥搅拌站;项目南面为华粤机械厂,西面为爵斯玻璃机械有限公司,再往西为美顺角轮厂,西北面为山地,西南面为先原重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搬迁后项目厂址所在地周围200m范围内无住宅或村落环境敏感点。

 

项目搬迁前后生产工艺、规模及产能均保持不变,产品和规模为年产15万辆各类自行车。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五金车间、办公楼、公司宿舍;除锈生产线1条、喷漆生产线1条、装配生产线1条。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拟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污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盥洗水、食堂废水和厕所冲刷水。

(2)施工废气:包括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走行车道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装修期间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

(3)施工噪声:项目施工土方阶段的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挖土机、装载机和各种运输车辆。

(4)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会产生大量余泥、渣土、地表开挖的余泥、施工剩余废物料等。

(5)施工期生态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形:一是基础开挖、土石方填埋和平整等工序形成土表层土石填料裸露、边坡裸露;二是土壤的裸露。当雨天特别是雨季来临时,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将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废水:项目前处理工段中酸洗、除油、表调等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项目员工办公生活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

(2)运营期废气:①喷漆线中喷漆、烘烤工序有组织排放的甲苯、二甲苯、TVOC(包括醚类和醇类)等有机废气与少量漆雾,搬迁后建设单位拟采用全密封环保式喷漆烘烤生产线,将整条生产线在密封的环境中进行,避免有机废气和烤炉废气无组织排放;②前处理线酸洗槽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③项目烤炉采用管道输送的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只考虑其产生的NOx污染。

(3)运营期噪声:主要噪声源有员工生活噪音、生产设备、泵等机械设备运转。

(4)运营期固体废物:废弃含化学物品的包装物、漆渣;前处理线工作槽产生的槽液;喷漆线废气治理系统喷淋废水及沉渣;生活垃圾;食堂废油脂、剩饭菜等。

 

 

二、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或淹没市政设施。施工现场要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场内要设置连续的排水系统,合理组织排水。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排放。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需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工地食堂污水需经隔油隔渣处理后经园区管道排入内河涌,流经0.7公里后排入西南涌。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①采用清洁燃料,禁止燃煤;施工区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运输物料车辆出施工场地必须冲洗轮胎;施工节奏紧时,要加派专人清扫施工场地进出口及附近道路;禁止高空抛洒物料;车辆密闭运输,防止沿路抛洒;产尘点应喷水增湿;在降水较少的夏季,应增设洒水点及频率,控制扬尘;施工阶段场地周边修建1.80m高以上围栏。②施工期间区内及附近区域,200米范围内的颗粒物增加,道路扬尘增加。但通过采取措施:施工扬尘场地进行喷水增湿、冲洗出场地车辆轮胎、严格控制车轮带泥等措施,以抑制二次扬尘;及时进行路面硬化和地面绿化;可减少产尘量,控制扬尘量,可降低扬尘量。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强噪声设备夜间(20:00~07:00)不准施工。②采用低噪声系列施工机械,降低施工噪声对评价区的噪声污染。③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场所,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在远离项目东面,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在其施工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以减少噪声的影响。④在施工场地边界建设临时围墙,围墙必须为大于24cm的砖质墙。⑤在有供电局电供给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柴油发电机组。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佛山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暂行办法》及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国建设部令139号,2005年3月23日),向佛山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消纳。②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中的规定,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③施工活动开始前,施工单位要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的请示报告,经批准后将建筑垃圾清运到制定地点合理处置。④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⑤对建筑垃圾要进行收集并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尽量缩短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同时要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⑥在建筑工地设置防雨的生活垃圾周转储存容器,所有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投入到垃圾箱中,最终交由南海区环卫部门清运和统一集中处置。

 

5、施工期生态影响防治措施:①在进行道路、工地设施建设,要严格保护施工现场内外的生态环境。在清除植被过程中,不准超范围越界砍伐。②施工期间不准向评价区林地中倾倒废物。③施工期间不得在有林地范围动火煮饭或焚烧废物。④施工期间不准施工人员随意攀拆林木。⑤施工单位应服从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的管理,遵守有关环保规定。⑥施工期建筑垃圾约14917t,必须按照2005年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向城市市容管理部门申报,妥善弃置消纳,不致影响生态环境和造成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拟采用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设计处理规模50吨/日)处理生活污水,该工艺以A/O生化工艺为主,集生物降解污水沉降、氧化消毒等工艺于一体,生活污水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二级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格者,由工业区管道排入内河涌,流经0.7km后进入西南涌。

 

项目自建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设计处理规模10吨/日),采取“物化+生化+砂滤”的联合工艺进行治理,确保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可以全部回用,达到零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①搬迁后建设单位拟采用全密封环保式喷漆烘烤生产线,将整条生产线在密封的环境中进行,避免有机废气和烤炉废气无组织排放,并将喷漆线各工序废气汇集至废气处理系统充分处理,废气处理设施为”水帘喷淋+油漆过滤器+多级活性炭吸附”,排放采用一根排气筒。②前处理工序硫酸雾采用酸雾抑制剂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③食堂油烟的处理方式是: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有关规定后,由专用的排烟管道引至楼顶5米高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1)尽量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高噪设备作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车间内各设备布置合理,门窗加装隔声、吸音装置。

(2)厂房设计为半密闭亚洁净厂房,墙体为砖混凝土结构,安装隔声门窗;厂房内设备噪声经墙体进行隔声处理。

(3)泵机设置于专用房间内,风机加装防振垫,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在安装设计上,高噪声设备房间拟作相应的消声、吸声措施。

(4)提示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及装卸货作业。

(5)厂界四周和厂区内部设置绿化隔离带,种植一些可吸声茂密的树种,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废弃原料包装物、工作槽换槽废液、工艺废气治理废水及沉渣、废活性炭、污泥等属危险固体废物,拟交由河源市胜利环境污染处理厂处置。厨房食堂产生废油脂、剩饭菜属严控废物。应按严控废物要求交由专业公司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二、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佛山市沐田运动产品有限公司搬迁项目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选址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三、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19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六、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沐田运动产品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桂工业区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244                                    邮编:528200

联系人:吴善金                                   联系人:陈雪霞

电话:0757-86280105                              电话:0757-86393631

E-mail:saneagle@saneagle.com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佛山市沐田运动产品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1919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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