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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1-08-29
《中汇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中汇大厦建设项目位于南海区桂城街道南二路18号。项目东面、南面为广东珠江开关厂;西面为南二路,隔南二路为单层商铺;北面为海辉路,隔海辉路为制衣厂、一栋住宅、桂城交警中队。本项目总投资约18000万元,由1栋商业办公楼组成,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02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8923.54平方米,绿地率为20%,地下二层、地下一层为地下车库,1层~3层为商业,4层为设备转换层,5层~19层为办公。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40个。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商业(含餐饮)、地下车库、变配电房、备用发电机房、水泵房、冷却塔等。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为房地产项目,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期暴雨冲刷水、施工拌料、清洗机械和车辆产生的污水以及生活污水。 (2)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其次有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机动车尾气等污染物。 (3)施工噪声: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电锯、风动机等。 (4)施工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来源于施工、挖掘土方产生的废物及生活垃圾。 (5)施工期生态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会发生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形:一是基础开挖、土石方填埋和平整等工序形成土表层土石填料裸露、边坡裸露;二是土壤的裸露。当雨天特别是雨季来临时,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将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运营期污水:主要来自日常生活污水、餐饮含油污水等。 (2)运营期废气:主要废气污染源来自餐厅厨房油烟废气和燃气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机动车尾气。 (3)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冷却塔、发电机组、各类水泵、风机、变压器等运行噪声,商业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等。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办公人员以及商铺营业员、顾客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等。
二、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1)施工时要尽量求得土石工程的平衡,减少弃土,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做好必要的防护坡及引水渠。(2)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须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工地饮食废水须经隔油隔渣。(3)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少裸土的暴露时间,避免降雨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用覆盖物覆盖新开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塌崩。(4)在施工场地做到土料随埋随压,不留松土。边坡要用石块铺砌,填土场的上游要设置导流沟,防止上游的径流通过,填土作业应尽量集中,避开暴雨期。(5)在施工场地内应构筑相应容量的集水沉砂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沉砂、除渣和隔油处理后才排入排水沟。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2)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3)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4)工地运料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在运输沙石、余泥等建筑材料时不宜装得过满,防止洒在道路上,造成二次污染。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及洒水,可以有效减少扬尘。(5)及时清扫因雨水夹带和运输散落在施工场地和路面上的泥土。(6)车辆出工地时,应将车身冲洗干净。(7)施工现场的燃油机械设备,通过使用优质燃料、安装尾气净化器使其尾气合标排放。(8)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建议本项目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避免混凝土现场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对高噪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进行必要的屏蔽防护。除此之外,严禁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期间作业,因特殊需要延续施工时间的,必须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施工场界噪声应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限值之内,才能施工作业。(3)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4)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型等;或选用带隔声、消声的设备。(5)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吊装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等指挥作业,以现代化设备代替,如用无线对讲机等。在挖掘作业中,避免使用爆破法。建议用钻桩代替冲击打桩机,以焊接代替铆接,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冲击工具。(6)对施工场所,设置2.5m以上围蔽;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在其施工各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或竖立大型广告牌,以减少噪声的影响。(7)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在工棚内操作;不能进入棚内的,可采取围档之类的单面声屏障。(8)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经过居民区时,车辆应限速行驶,减少鸣笛。(9)施工机械应采用市电,以避免柴油发电机组的噪声和柴油机废气的产生。(10)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11)建议建设方在靠近住宅楼、桂城交警中队的一侧设置一些临时的屏障设施,阻挡噪声的传播。(12)应与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应在作业前做好安民告示,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因此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必须进行集中处理,建议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培养其环境保护意识,减轻集中处理的难度。建筑垃圾以无机废物为主,主要包括建筑余料、废料、弃土等,也有少量有机垃圾,如各种包装材料、废油漆、涂料等。这些废物基本上不溶解、不腐烂变质。对于这些废物,应集中处理,分类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
5、施工期生态影响防治措施:在工程施工期间,分片、分批进行挖方与填方,有秩序按规划进行施工。项目所在地降雨量主要集中在4~9月,而且常有暴雨发生,暴雨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施工尽可能避开雨季,以大大减少土壤流失量。对开挖后的裸露坡地,需盖上覆盖物,避免降雨时的水流直接冲刷。为减少雨季水土流失和生态景观的影响。在挖方和填方时,要建好护坡墙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塌方和水土流失:在土方工程完成后,应加强绿化工作,尽快规划绿地和各种裸露地面绿化工作,恢复绿化,使生态景观得到好转。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含油污水含油污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外排浓度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LAS≤20mg/L)后,汇入平洲污水处理厂进行生化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cr从严执行一级B标准,即CODcr≤60mg/L后,最终排入佛山水道。
2、废气治理措施:(1)餐厅厨房炉头产生的烟气经烟罩收集,再由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排放油烟浓度≤2.0mg/m3,设1-2个基准灶头的净化设施去除率≥60%;设3-5个基准灶头的净化设施去除率≥75%;设6个以上基准灶头的净化设施去除率≥85%)后,由抽风机抽至专用烟道,引至楼顶天面高空排放,排放高度均为80m。严格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有关规定,设置专用烟道,同时做好烟道的隔热、隔声、防漏、减振措施。(2)备用发电机采用优质的0#柴油燃烧,其尾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SO2排放浓度≤500mg/m3, NOx≤120mg/m3,烟色小于格林曼黑度一级)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 20891-2007) Ⅱ阶段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再由专用烟道楼顶天面高空排放(排气口高度为80m)。(3)对于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由于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停车场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地下车库产生的机动车尾气经排风竖井引至地面1.5m排放;地面停车场时汽车尾气排放较集中的地方,建设单位应采取合理布置通道、车位,以及加强管理等措施来减少塞车、汽车怠速等情况,以降低NOX、CO、HC等污染物的排放。此外,项目还应加强首层及周边地区的绿化,机动车尾气污染物通过风力以及绿地的净化,对项目所在环境和外环境的影响均较轻。
3、噪声治理措施:(1)备用发电机房1.机房通风及消声a.机房进风消声系统①为满足机组运行时所需的冷却风和燃烧空气量, 机房采用机械进风方式通风。②在机房外用砖砌两个进风道, 进风道墙体下分别安装一台低噪声轴流风机向机房内送风。③进风道内安装一台大风量组合片式消声器,吸收气流噪声和机械噪声。④进风道外墙体上开一进风口, 进风口处安装特制铝合金百叶窗及防护丝网, 防止异物进入风道内。b.机房排风消声系统①在机房外用砖砌两个排风道。②在每个排风道内安装一台大风量组合片式消声器, 吸收排气流噪声和机械噪声。③排风口设置在机组正前方, 机组散热器前端设置减振柔性接头及导风扩容消声风管, 连接到排热风消声道。④排风道出口处安装特制铝合金百叶窗及防护丝网, 防止异物进入风道内。c.机组排气消声器 发电机组随机配置的排气消声器的消声声量很小,在机组的排气管上重新安上针对高、中、低不同频率噪声设计的高效微穿孔板排气消声器。其特点为消声量大、阻力小、材质及结构耐高温。排气管与机组烟气出口处采用金属波纹管连接, 以减少因钢性连接而产生的振动噪声。2. 机房内吸声 发电机房由于是砖砌混凝土结构, 声反射强烈。为了达到吸声效果, 机房内墙面及顶面合理设置高效吸音材料, 吸音层结构为铝合金穿孔扣板+离心吸音棉+轻钢龙骨+支吊架。机房内原平均吸声系数α1≈0.10, 加装吸声材料后机房内平均吸声系数α2≈0.75~0.85 左右, 其吸声量可达9~12dB(A) , 混响时间可降至2~3s。机房内的响度也随之大大下降, 极大地改善了工作条件, 同时可提高机房的隔声性能。3. 隔声系统 为保证机房良好的隔声性能, 在机房与机房外相通处, 安装防火隔声门, 门缝密封材料为橡胶密封条。其它会引起漏声的孔洞用砖墙封堵。(2)水泵房 选择低转速(1450r/min)水泵、屏蔽泵或无负压供水设备;基础采用柔性基础,如加装减振器、弹簧阻尼复合减振器、橡胶隔振垫等;水泵出水管上设缓闭式止回阀,以消除水锤;进出管上装设柔性接头,防止和水泵产生共振;管道穿墙壁作套管处理;管道阻尼隔声包扎,可减少管道的振动,也可起到隔绝空气声的作用。(3)配电房 为防止其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建议变配电房采用隔声罩、隔声墙或隔声室,主变本体基础下加防振胶垫,主变室进风口增加消声百叶窗,排风采用低噪音风机并加消音器,将散热器与主变本体分开设置,油管使用防振接头等措施,同时,变配电机在安装时应对底座加装减振措施。(4)中央空调系统和冷却塔 a.优化选型,采用低噪型设备;b.中央空调系统主机放置在地下设备房内;c.冷却塔脚座与地面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管路中安装橡胶软接头,能有效地隔断振动传递防止噪声辐射;d.在冷却塔落水直接撞击水面之前,使落水先在斜面上经无声擦贴、粘滞减速、挑流分离、疏散洒落等消能形式的过渡,取得消减落水冲击噪声的治理效果;e.在冷却塔北面设置隔声屏障,以上措施可大大减少振动带来的影响和噪声。(5)KTV a.KTV的楼层较高,可减少低频的共鸣;b.KTV选材规范严谨,墙体密度大,隔声效果良好。项目外墙为全封闭玻璃幕墙或钢筋混凝土,较为封闭,能有效防止项目产生的噪声外泄。c.包厢墙体、天花:墙壁为240mm的砖墙,包厢四壁挂贴吸声材料饰面,护面为镀锌微孔板,在其内部放置了超细玻璃棉,以减少房内的混响声;加装天花吊顶,在吊顶的空间中装设了防火吸音棉吸音,以减少对楼上居民的影响;d.采用了隔声门; KTV的包厢内不设窗户;e.音响设备:不吊装在包厢内的墙体或柱子上,避免低频噪声通过墙体和柱子传递到相隔楼层和室外;f.所有隔墙都应与楼板相连接,不应留有缝隙;尽量不让门窗产生缝隙,经常开关的地方,可考虑设置声音隔离通道;g.避免使用单一的吸音材料,根据各自不同的吸声参数而组合使用各吸音材料,均衡地对不同频率的噪声进行吸收;h.确保营业时间不超过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6)商业活动 a.建设单位应做好物业管理工作,要求文明交易,禁止买卖双方乱喧哗;b.明确限制商场的经营时间,严禁在晚上22时到翌日清晨6时营业,以免噪声扰民;c.商场不定期地会在广场户外进行宣传活动、经营活动或者是其他活动,会产生较大的噪声。对上述活动所产生的噪声,建议商场实行以下规定:禁止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宣传商品;严格控制户外宣传活动和经营活动扬声器的音量,尽量把音量调小,并尽量选在广场的西侧进行,距离居民区较远的地方,且严禁在居民的休息时间(晚上22时到翌日清晨6时)进行户外宣传活动和经营活动。d.本项目商家进驻时应再报有关环保审批。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用部分经回收部门回收处理,不可回用部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属于《广东省严控固废名录》编号HY05的严控固废,须暂存在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内,再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外运统一处置;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固废名录》编号HY05的严控固废,须交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三、 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房地产业,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建设单位如能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且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治理达标及满足桂城街道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则本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也可减轻外环境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9月9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汇韵置业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状元路2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潘耀云 联系人:陈苑 电话:13928642727 电话:0757-86393621 传真:0757-81801878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中汇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1年9月9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1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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